邹韶(1465年—?),字性之,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官山东左参政。

邹韶
大明
籍贯直隶苏州府常熟县
出生八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原配钱氏,继室夏氏
亲属(父)邹兰,号怡梅;(母)钱秀真;弟邹武,字复之,举人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三十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第二百零一名进士[1][2]。历官南京工部主事、南京吏部郎中、兖州府知府。嘉靖元年,以御史陈察举荐,加山东左参政秩,仍致仕。

家族

曾祖邹以新;祖父邹廷玉;父邹兰,母钱氏。具庆下。弟邹武[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