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应元(?—1645年),皕亨,一作丽亨中国北京通州人,末地方官员、抗清名将,崇祯末年任江阴典史。在江阴抵抗满清攻城八十一日,使清军连折三王、十八将,杀清军七万五千人,史称“江阴八十一日”;城破后不屈就义,清兵愤而屠城,是为江阴九九之祸。与一同守城的陈明遇冯厚敦并称为“江阴抗清三公”。

简介

崇祯十七年(1644年)任江阴典史,因讨伐进犯黄田港海盗顾三麻子有功,升任英德(今属广东省主簿

1645年夏,在满清大军南下的过程中江阴降清,清朝颁布了剃发令。迅速激起了民众的反感,阴历六月二十八日江阴人民请愿,保留发式,辱骂县令方亨:“你身为中国进士,头戴纱帽,身穿圆领,来做鞑靼知县,不知道羞耻吗?”方亨暂停所议。

南明弘光元年六月二十一日,贝勒博洛命明朝降将刘良佐江阴,七月初一日开始攻城,阎应元被典史陈明遇等推为领袖,“治楼橹,修堵谍” ,乡兵设伏四郊[1],固守江阴共八十一日,带伤奋战,毙清军七万五千余人,包括亲王三名,大将军十八名。刘良佐亲作《劝民歌》,希望江阴投降,应元怒道:“有降将军,无降典史。”

七月底多铎闻知江阴久攻不下,派恭顺王孔有德“率所部兵协攻”,又派贝勒博洛和尼堪红夷大炮前往,限三日破城。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七日,清兵轮番攻城不息。八月二十一日,博洛以二百余座大炮搬到花家坝,专打东北城。穿透洞门十三重。清兵潜渡城河。破城之日,阎应元在东城城门上题“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城内依然拼死巷战,“竟无一人降者”。阎应元身中数箭,投水自尽,被清兵拉出水面后刺断胫骨令其下跪,禁于栖霞庵,有僧人闻“速杀我”之声不绝,天明时不屈而死。陈明遇见势不可为,焚死其一家老小四十三人,出与清兵力战,身负重创,身死僵立墙边。

八月二十二日,博洛下令屠城三日,幸存者仅五十三人。《江阴城守后纪》总结:“有明之季,士林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陈、阎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南疆逸史·阎应元》

来源

书籍
  • [清]韩菼:《江阴城守纪》
  • [清]许重熙:《江阴城守后纪》
  • [清]吴伟业:《鹿樵纪闻》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