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韶(?—1609年),字宗舜,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乡试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十九年辛卯分校北闱。任刑部郎中,出知江西广信府。会中人潘相开矿扰民,九韶绘图陈疏得寝,民立祠祀之。寻擢江西九江道副使,升湖广参政[1],卒。通显二十余年,服食如寒素。伯兄早世,抚养其子如己出。殁数日,推升贵州按察使[2][3]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升御史吴崇礼为大理寺右寺丞,江西副使陈九韶为参政,湖广右布政林如楚为左布政。
  2. ^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以江西参政陈九韶为贵州按察使。
  3. ^ 《平湖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