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烈(1459年—1517年),字时周,号如宾,福建兴化卫籍浙江瑞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陈茂烈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浙江瑞安县
字号字时周
出生六月二十三日
逝世正德十一年冬(1517年)
配偶娶郑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福建乡试第十三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二十八名进士[1][2]。授吉安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选授河南道试监察御史[3],十六年十二月实授,以母老乞归养,清苦不能自存。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改任福建晋江县儒学教谕,使得资禄以养亲,又给月米三石。十一年卒于家[4]

家族

曾祖陈伯洪;祖父陈庆四;父陈善祥,母张氏。慈侍下[5]。无子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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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朝献征录·卷之六十五》,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明史卷二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国朝献征录·卷六十五》:《监察御史陈茂烈传》:(实录)监察御史陈茂烈正德十一年冬卒于家。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奏其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以励士风。礼部议:茂烈孩提之性,富贵莫移,冰孽之操,始终弗懈,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应鹏奏,令有司树坊表宅赐以名额,或附入乡贤祠岁时修祀,仍优给其家。从之。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壬戌,终养监察御史陈茂烈卒。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奏其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以励士风。礼部议茂烈孩提之性,富贵莫移;冰檗之操,始终弗解,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应鹏奏,令有司树坊表宅,赐以名额,或附入乡贤祠,岁时修祀,仍优给其家。从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