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承宣(1613年7月4日—1639年),长卿康侯山西平阳府蒲州官籍南直隶扬州府泰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韩承宣是崇祯三年(1630年)的举人[2],七年(1634年)成进士,先在大理寺观政,同年获授淄川知县,复行一条鞭法,又用三个月兴建石城保障人民;十年(1637年)调任历城知县[3],肃清政务令奸吏屏息,余暇时到书院教育士子,同时修缮城池、兴建望台招抚流民,十二年(1639年)清朝军队攻陷历城,他遇难身亡[4][5],明朝朝廷追赠佥事谕祭[6],再追赠光禄寺少卿,儿子韩世琦在清朝入旗籍,官至巡抚,追赠他为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1][7]

家族

曾祖父嘉靖四十四年进士、右通政韩楫;祖父贡生、淮安府同知、(清朝)赠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韩焕;父亲万历四十三年举人、刑部主事、(清朝)赠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韩奎[3],儿子清朝四川巡抚韩世琦[7]

引用

  1. ^ 1.0 1.1 乾隆《蒲州府志·卷十三·忠节》:韩承宣,蒲州人。大学士爌【侄】孙。明末以进士,知山东历城县,大兵至,攻破历城,承宣死之。赠光禄少卿。有子世琦,国朝入旗籍,官至巡抚。
  2.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选举上》:举人……崇祯庚午 韩承宣 见进士
  3. ^ 3.0 3.1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韩承宣,曾祖楫元□□右□□赠符进光禄□□囯少□□太,祖□□尚书□□□□府□□□□□□□□□□□□□□□□□□□□□□□□□□□□□布亚魁见任阳设升□长卿,书四房,癸丑五月十八日生,平阳府蒲州官籍,扬州府泰州人,庚午乡试一三名,会一百五十七名,三甲三十九名,大理寺观政,八月授山东□□【淄川】知县,丙子本省同考,丁丑调□【历】城知县
  4. ^ 崇祯《历城县志·卷六·职官志》:韩承宣 山西蒲州人,初任淄川,以建石城功调历城,庶政肃清,奸胥屏息,簿书之暇犹临书院课士,戊寅□□公调度有方,奈群指乱,视朝令夕更、甲可乙否,未知适从,然犹修濬城池创建望台招𢯦乡民,奖劝输助,徒劳罔功遇难身殒,公早已知之矣,事闻候恤。
  5. ^ 乾隆《淄川县志·卷四·官师志》:历代官秩……明……韩承宣 字康侯,蒲州人,七年任侯,明察精核,令行禁止,复条鞭法,淄人便之;创建石城不三月竣,事为淄永利焉,十年调繁历城,己卯殉难具历志
  6. ^ 康熙《潼关卫志·卷中·选举志第七》:明……韩承宣,布政公【韩楫】曾孙,崇祯庚午乡试,辛未【甲戌】进士,任(历)城知县,殉难。赠佥事。谕祭,有荫。……以上蒲州守御千户所人。
  7. ^ 7.0 7.1 乾隆《蒲州府志·卷九·选举下》:封荫……国朝……韩焕 世琦曾祖,同知,赠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 韩奎 世琦祖,主事,赠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 韩承宣 世琦父,少卿,赠工部尚书、右副都御史

参考文献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选举上
  • 乾隆《蒲州府志》·卷九·选举下
  • 乾隆《蒲州府志》·卷十三·忠节
  • 康熙《潼关卫志》·卷中·选举志第七
  • 乾隆《淄川县志》·卷四·官师志
  • 崇祯《历城县志》·卷六·职官志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前任:
李芳塘
明朝淄川县知县
1634年-1637年
继任:
杨蕙芳
前任:
贵养性
明朝历城县知县
1637年-1639年
继任:
宋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