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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在2011年Qqqyyy所建,称引用有连雅堂《台湾通史》、石万寿“府城街坊记”,并写“亦有小贩贩物所得之银钱变成纸钱,甚至府衙夜半遭袭,物品飞动,府衙只好藉附近部队练兵声嘈杂之故搬迁。”[1]。但其实查连雅堂《台湾通史》、“府城街坊记”并无这样写,我将后文贴如下。

府城街坊记 大南门--永华宫原有应公庙 陈守娘事件后改建大庙

石万寿 撰

  永华宫今在柱仔行原引心书院,原在柱仔行尾南门城边,建置年代不详,或建于乾隆15年(1750),为庇护南门城内外墓仔埔之有应公庙,或称山仔尾 万善公庙,或无庙名。乾隆末林爽文之役后,朝廷建福康安生祠,称功臣祠于此庙之西北,内立龟碑九方,此祠依旧为香火稀少,环境稀微之有应公庙,并不为市 民所注意。至道光末年陈守娘遇害显灵报冤事起,始为士人所注意。

  陈守娘为府城人,原居地未传,嫁经厅口,夫家姓或为张氏,为孔庙节孝祠作为林寿妻,当为林氏。林寿早死,守娘矢志守节不再嫁。唯经厅口为府署经历厅 前之街,即今北门路一段51巷东菜市内,府署县署幕客独身暂居于此街者甚多,而林家又多与府县署幕客往来。县署某幕客常至林家,见守娘艳丽又守寡,有意 沾染,乃厚贿守娘大家,即夫之母,亦贿守娘小姑。大家及小姑虽软硬兼施,百般凌虐,守娘持节之志不移,而幕客逼之急。林氏母女乃缚守娘于椅寮,即长椅, 供幕客奸淫,守娘仍不从,幕客大怒,以手持羽扇尾尖刺其阴至死。里人见之大愤,拉林氏母女与县幕客至县署告官,知县以幕客故有所袒护,称验无伤,无罪释 放。里人大哗,扦石知县,知县狼狈逃离。里人再转至府署投诉,府判林氏母女死罪,而幕课亦无事,纵之回唐山。

  里人无奈,乃草葬于昭忠祠侧山仔尾,即今南门路长老教南门教会。然守娘蒙冤未雪,怨恨难消,乃显灵扼死县幕客,又大闹县署、府署及林氏宗族、县幕客 在唐山之家眷,全城震动。士民或钦其节烈,或求免祸,或纯为好事,前往守娘祭拜者无虚日,官府对此事,除处分知府知县外,亦束手无策,乃求于神明。

  众神对守娘之大闹,虽不以为然,为对守娘之遭遇亦表同情,不愿出面制止,责之墓坟所在有应公负责。然有应公法力平凡,对孤魂野鬼上有法度,但对含冤 报仇之陈守娘则无可奈何,不得不求之法力高强神明。众神态度态度依旧,唯五条港馆口郭氏所祀之郭圣王,即广泽尊王,俗称翘脚仔挺身而出,然郭圣王法力亦 平凡,与守娘冤魂交手亦打平而已。于是邻近德化堂观音佛祖大发慈悲,出面调节,守娘亦不愿多伤无辜,接受调节,以守节而惨死,应准入节孝祠奉祀。又为经 厅口林家守节致死,应塑像祀于里庙辜妇妈庙。在报冤期间,或伤及无辜,请准免追究,观音佛祖答应,守娘乃归阴投胎转世。

  于是山仔尾万善公信众以广泽尊王临危相救,乃馆口郭氏佛馆分香,奉为主神。唯有应公庙仔庙堂狭小,难于奉祀新主神,乃改建为大庙,称永华宫,旁祀南 斗星君、北斗星君、三界公、土地公等,香火渐盛,今存“广泽尊王”匾,题为道光二十九年己酉(1849),即先建大庙庆成所献。--Outlookxp留言2024年2月29日 (四) 00: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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