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傀儡调查/案件/Jackyming

Jackyming

Jackyming的维基用户分身

2024年11月15日

 -此傀儡调查已结案并等候存档。

疑似傀儡

Special:diff/84982800special:diff/84982578special:diff/84982653。--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3 (UTC)[回复]

  请求进行用户查核:证据栏贴出的编辑历史可合理怀疑,Mouj2022属单一用途账户且发言语气极其相似。--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3 (UTC)[回复]

请问你举报我什么?最起码让我知道我需要怎么回答你的疑问--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8 (UTC)[回复]
这个页面还有上面,本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9 (UTC)[回复]
单一用途账户你举报他,那请问关我什么事情,我还是无法理解你的问题--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1 (UTC)[回复]
首先我是个人账号,不是傀儡账号,其次我的观点与Jackyming和Talimu0518二位不一致,虽然观点主体上与Jackyming一致(指中国党媒是可靠来源)但是观点上并不相同,也许是我没有表达明白观点,我的观点是虽然中国党媒在实际情况中表现出其发表是信息并不怎么可靠,但是在现阶段信息封锁的情况下,中国党媒的信息来源是唯一的可靠来源,而且在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条目显示中,可靠来源不须中立、客观或无偏见官方媒体会为出版或者发布的消息的可靠性负责,一般情况下官方媒体的消息都作为可靠来源,我还引用条目来补充观点,我的观点虽然是Jackyming的补充,但我的观点都不属于二位,也不存在为二位其中之一的傀儡。而且我的第一笔编辑是关于《建议更名:“珠海市体育中心驾车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讨论,我对 自由雨日🌧️🌨️ 的证据论点表示质疑--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5 (UTC)[回复]

其他用户的意见

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户也可在此段留言或进行讨论。

  • (+)支持查核。Jackyming和Talimu0518讨论可靠来源问题并“落败”时,Mouj2022立即加入讨论,回复逻辑延续Talimu对Jacky的对话。且这是其注册以来的第一笔编辑。(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6 (UTC)删去。)此外,二人均有说话抓不住重点的特点。(见固定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复]
(+)支持查核 本人不承认“傀儡”。--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5 (UTC)[回复]
二人均有说话抓不住重点的特点。
那是我用语音输入有点懒罢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7 (UTC)[回复]
说话抓不住重点和语音输入的关系是阁下日常习惯用输入法思考吗--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4 (UTC)[回复]
已读,本人无法反驳--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3 (UTC)[回复]
(+)支持查核 本人不承认“傀儡”,说话抓不住重点不是我是“傀儡”的证据,我的论点也与Jackyming和Talimu0518有明显区别,而且阁下提出的证据有误,我对阁下关于我是否为“傀儡”的证据论点是否站得稳表示质疑。--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2 (UTC)[回复]
我不知到谁举报我是“傀儡”,我只是参与讨论,我昨天才拿到IP豁免,昨天才发表了第一个讨论,而且举报人论点根本站不稳--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39 (UTC)[回复]
我都已经说了“不承认”指控,我无法联想到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因为那个账号根本不是我本人持有/拥有,一般情况下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是采用“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简单一点来说
在很多国家的法律制度中,通常采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这意味着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法庭上是被视为无罪的,直到控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有罪。这一原则旨在保护个人权利,防止无辜的人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这样的法律制度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要求控方必须提供确凿且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而不是依赖猜测或不实的指控。这在法治国家中是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
或者我再简单一点来说,举证是控方的责任,你要证明我是使用傀儡账号,应该由你提供证据证明,不是由我提供证据证明我没有使用傀儡账号--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1 (UTC)[回复]
兄弟,不是我指控,我也被指控“疑似‘傀儡’”--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3 (UTC)[回复]
反正我已经表明我不是“傀儡”并提出证据了,关于举报者者是谁我也不知道,并且举报者的论点根本站不稳--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6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法院。不要把维基百科当成法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2:38 (UTC)[回复]
所以维基百科就可以要求被提报人证明自己没有罪?这又不是中国平台。--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48 (UTC)[回复]
本人在珠海案的讨论页已经表达过意见了,在这里重复一遍:阁下之言行很明显未能完全理解本站方针指引内容,故此阁下恐怕并不适合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工作。请阁下确保阅读后可以完全理解方针指引内容再决定是否应当留下,倘若未能理解则将致使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或给他人带来相当大一部分困扰,请知悉。--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2 (UTC)[回复]
Ok--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4 (UTC)[回复]
(!)意见我也不知该不该支持,因为在我看来理据挺薄弱,可说“可疑”但未达要做傀儡调查的程度;但如果调查可以还两人清白的话也不完全是坏事。另注意Wikipedia:傀儡#用户查核依照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隐私政策,只有在理由正当时方可启用用户查核,而且只给出查核的大致结果。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怀疑某用户违反本方针而提出的用户查核将不予处理。 提醒@JackymingMouj2022你们觉得理由不正当的话,不必支持。利益申报:本人此前与Jackyming有交流,不认为与Mouj2022是同一人。--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讨论贡献)于2024年11月16日 (六) 08:03 (UTC)加入。[回复]
补充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是因为他@Mouj2022支持我的理据,就要发起傀儡调查,那应该给当时有参与讨论的人全部发起傀儡调查,因为整个维基百科所有用户都肯定曾经有(极少情况下没有,例如参与社群次数很少)“支持其他用户的理据/讨论”/“在A发表讨论后‘落败’然后B用户发言”/“A和B用户虽然理据不一样 但是互动时间线不断显示在几分钟内 即a用户发言后 B用户在1分钟内发言”完全符合上方的理据,如果按照他的理据 我建议对全维基百科中文区所有用户发起一次傀儡调查 确保所有人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个账号 地球就只有二十四小时,他要在我发讨论后最短2分钟内回复的话我没有办法 除非我发出文字后你可以禁止其他用户在1小时内参与讨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8 (UTC)[回复]
按照他的理据,还应该对所有管理员 行政员 监督员 或者拥有比一般用户更高权限的用户 全部发起一次傀儡调查和用户核查确保所有管理员/拥有比一般用户更高权限的用户只有一个账号,因为以我了解维基百科中文区曾经有一个编辑次数高达40000次 拥有巡查权的用户被指控使用傀儡账户 并且证据确凿 该用户的所有账号被永久封禁,以确保维基百科中文区的公平性 公正性--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8 (UTC)[回复]

调查助理、监管员、巡检管理员的意见

  转交-- )dt 2024年11月26日 (二) 06: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