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運動
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名義大規模介入韓戰,毛澤東的號召「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成為國內普遍宣傳的政治口號,開始廣泛進行「反對美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政治宣傳。
土地改革
鎮壓反革命
鎮壓反革命運動(鎮反運動)開始於1950年3月,10月10日通過《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雙十指示)後,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開展。政務院於1951年2月21日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鎮壓對象包括「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反動會門頭子」。1951年2月間,根據毛澤東的建議,中共中央專門召開會議討論了處決人犯的比例問題,「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1],由於缺乏明確的量刑標準和法律審判程序,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中央的殺人指標,也有不少「小偷、吸毒犯、普通地主、普通國民黨黨團員、普通國民黨軍官」,許多國民黨投誠官兵和中共地下黨員也被當作反革命分子處死[2]。1951年10月,全國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基本結束,逐漸讓位於三反五反運動。根據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1月的一份報告稱: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捕了2,620,000餘名,其中共殺「反革命」分子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先後管制了1,200,000。捕後因罪惡不大,教育釋放了380,000餘名。[2]
參考資料
- ^ 「鎮反」運動:毛澤東給各地下達處決人犯指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星島環球網
- ^ 2.0 2.1 建國初期:空前絕後的「鎮壓反革命」運動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4-27,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