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均(1038年—1115年),字彥衡,宋朝邵州邵武(今福建省邵武縣)人。
上官凝次子。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進士,起初蘇軾閱卷,擬之為第一,但因其策論詆毀王安石變法,而被呂惠卿改為第二。歷官北京大名府留守推官、監察御史里行。元豐年間,揭發法官竇莘收受富人之賄,判其子殺人無罪,莘因而下獄。哲宗初年為監察御史,後官給事中、龍圖閣待制,以敢言聞名。著有《曲禮講義》二卷、《廣陵文集》五十卷等。
有子上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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