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橓
邱橓(1516年—1585年),字茂實,號月林,山東諸城,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邱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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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書 | |
籍貫 | 山東諸城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茂實,號月林 |
諡號 | 簡肅 |
出生 | 正德十一年(1516年) 山東諸城縣 |
逝世 | 萬曆十三年(1585年) 南京 |
親屬 | (子)丘雲章、(嗣子)丘雲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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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禮記摘訓》、《四書摘訓》 |
生平
丘橓自幼家貧,篤行好學。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舉鄉試第二,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殿試中進士,為行人司行人[1]。嘉靖三十三年,升刑科給事中。
嘉靖三十四年七月,倭寇六七十人在道路上流竄搶劫,從太平府朝南京進犯。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等人關閉城門不敢出戰,兩天後離開。給事中、監察御史紛紛彈劾張時徹等守城官員罪過,張時徹上疏解釋,詞語多閃爍言辭。丘橓上疏彈劾其欺騙,張時徹和侍郎陳洙被罷免。當時嘉靖帝長期不視朝,而嚴嵩掌控國事。丘橓彈劾大臣獨斷,朝綱廢弛,招致嚴嵩忌恨。不久,他彈劾嚴嵩黨羽、寧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婪,謝淮被罷免。同年,嚴嵩亦被罷免,丘橓彈劾從嚴嵩處晉升的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嘉靖帝罷免了其中三人[2]。
嘉靖四十年,擔任戶科右給事中[3]。嘉靖四十一年,任禮科右給事中[3]、刑科左給事中[4]、兵科都給事中。彈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鎮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謨、錦衣衛指揮使魏大經等人貪污求晉升,後下吏部考察,陳王謨被革職。不久,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鏜。當時蒙古進犯通州,總督楊選等人被逮捕。在蒙古撤退後,丘橓率領同僚陳述善後事宜,並指出邊疆防衛弊端。嘉靖帝認為丘橓不早彈劾楊選,罰六十杖刑,斥為民,其餘官員被貶邊疆或雜職。丘橓歸鄉時,只有一篋衣服,一束圖書而已。
隆慶初年,起為禮科給事中,[5]他沒有赴任。隨後,擢南京太常少卿,[6]進大理少卿。因病罷免。[7]
萬曆帝即位後,官員交相推薦。張居正認為丘橓的行為是「怪行」,「非經德也」,竟不予召用。[8]。
張居正死後,萬曆十一年(1583年)秋,起丘橓為右通政。[9]還未上任就被擢為左副都御史,[10]坐一柴車赴任。在入朝後,陳述吏治積弊八件事情[11]。
他隨後上疏,稱當時給事中魏時亮、周世選,御史張檟、李復聘因忤逆高拱被貶,文選郎胡汝桂以忤尚書被傾,應當甄別錄用。御史于應昌誣陷劉臺與王宗載同罪,王宗載被戍變而應昌沒有罷官。勞堪巡撫福建,殺侍郎洪朝選。御史張一鯤監應天鄉試,王篆子王之鼎藉機中式。錢岱監湖廣鄉試,先期請張居正少子就試,恰逢張居正去世,遂私自選擇王篆子王之衡中式。曹一夔身居監察院,盛稱馮保為顧命大臣。朱璉則結馮保為父,游七為兄。此數人,應當重新定位,才能整治朝廷綱。不久,他升任刑部右侍郎[12];萬曆帝起用魏時亮、周世選、張檟、李復聘、胡汝桂,削於應昌、勞堪、張一鯤、曹一夔、朱璉籍,貶錢岱三級。不久,跟隨中官張誠前往張居正家抄家。五月初五至江陵時,張家已餓死十餘口人。[13]官員至張家錙銖必究,取出黃金萬餘兩,白銀十餘萬兩,所得財產尚不及預計的二十分之一。丘橓不滿意,還要張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萬銀兩,拷問當中,張居正之子張敬修不勝苦刑,「自誣服寄三十萬金於(曾)省吾、(王)篆及傅作舟等」,後自縊身亡。[14]張敬修死前留下一封血書,指責邱橓等人「含沙以架奇禍,載鬼以起大獄,此古今宇宙稀有之事。」還直呼「邱侍郎」是「活閻王」,「奉天命而來,如得其情,則哀矜勿喜可也,何忍陷人如此酷烈!三尺童子亦皆知而憐之,今不得已,以死明心。」[15]于慎行曾給辦案的邱橓寫信:「當其柄政,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也。……又江陵太夫人在堂,八十老母,累然諸子皆書生,不涉世事,籍沒之後,必至落魄流離,可為酸楚。」[16]勸他不要公報私仇。
丘橓返京後,擔任刑部左侍郎,增俸一秩。[17]之後改為南京吏部尚書,萬曆十三年十二月,卒於任內。[18]贈太子太保,諡簡肅。他的清廉、氣節為當時輿論所稱讚。[19]
延伸閱讀
[編]
參考
- ^ 國朝列卿紀 ,9冊136卷 ,156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6卷 ,5933-5937:丘橓,字茂實,諸城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三十四年七月, 倭六七十人失道流劫,自太平直逼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等閉城不敢出,閱二日引去。給事御史劾時徹及守備諸臣罪,時徹亦上其事,詞多隱護。橓劾其欺罔,時徹及侍郎陳洙皆罷。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已,劾嵩 黨寧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黷,謝淮坐免。是年,嵩敗,橓劾由嵩進者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帝為黜其三。
- ^ 3.0 3.1 明實錄:世宗實錄 ,507卷 ,8359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514卷 ,8433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7卷 ,200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18卷 ,520
- ^ 明詩紀事 ,己籤10卷 ,606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6卷 ,5933-5937:遷兵科都給事中。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鎮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謨、錦衣指揮魏大經咸以賄進,大經下吏,王謨革任。已,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鏜。寇犯通州,總督楊選被逮。及 寇退,橓偕其僚陳善後事宜,指切邊弊。帝以橓不早劾選,杖六十,斥為民,餘謫邊方雜職。 橓歸,敝衣一篋,圖書一束而已。隆慶初,起任禮科,不至。尋擢南京太常少卿,進大理少卿。病免。神宗立,言官交薦。張居正惡之,不召。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0卷 ,2603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2卷 ,264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6卷 ,5933-5937:萬曆十一年秋起右通政。未上,擢左副都御史,以一柴車就道。既入朝,陳吏治積弊八事,言: 臣去國十餘年,士風漸靡,吏治轉汙,遠近蕭條,日甚一日。此非世運適然,由風 紀不振故也。如京官考滿,河南道例書稱職。外吏給由,撫按官概與保留。以朝廷甄 別之典,為人臣交市之資。敢徇私而不敢盡法,惡無所懲,賢亦安勸。此考績之積弊, 一也。 御史巡方,未離國門,而密屬之姓名,已盈私牘。甫臨所部,而請事之竿牘,又滿 行臺。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眉,聽人頤指。此請托之積弊,二也。 撫按定監司考語,必託之有司。有司則不顧是非,侈加善考,監司德且畏之。彼 此結納,上下之分蕩然。其考守令也,亦如是。此訪察之積弊,三也。 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輭弱之流。苟百足之蟲,傅翼之虎,即贓穢狼籍,還登薦剡。嚴小吏而寬大吏,詳去任而略見任。此舉劾之積弊,四也。 懲貪之法在提問。乃豺狼見遺,狐狸是問,徒有其名。或陰縱之使去,或累逮而 不行,或批駁以相延,或朦朧以倖免。即或終竟其事,亦必博長厚之名,而以盡法自 嫌。苞苴或累萬金,而贓止坐之銖黍。草菅或數十命,而罰不傷其毫釐。此提問之積 弊,五也。 薦舉糾劾,所以勸儆有司也。今薦則先進士而舉監,非有憑藉者不與焉。劾則先 舉監而進士,縱有訾議者罕及焉。晉接差委,專計出身之途。於是同一官也,不敢接 席而坐,比肩而行。諸人自分低昂,吏民觀瞻頓異。助成驕縱之風,大喪賢豪之氣。 此資格之積弊,六也。 州縣佐貳雖卑,亦臨民官也,必待以禮,然後可責以法。今也役使譴訶,無殊輿 隸。獨任其污黷害民,不屑禁治。禮與法,兩失之矣。學校之職,賢才所關。今不問 職業,而一聽其所為。及至考課,則曰「此寒官也」,概與上考。若輩知上官不我重也, 則因而自棄;知上官必我憐也,又從而日偷。此處佐貳教職之積弊,七也。 科場取士,故有門生、座主之稱。若巡按,舉劾其職也。乃劾者不任其怨,舉者獨 冒為恩。尊之為舉主,而以門生自居,筐篚問遺,終身不廢。假明揚之典,開賄賂之門,無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見於天下也。方今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既以官而得富, 還以富而市官。此餽遺之積弊,八也。 要此八者,敗壞之源不在於外,從而轉移亦不在於下也。昔齊威王烹一阿大夫, 封一即墨大夫,而齊國大治。陛下誠大奮乾剛,痛懲吏弊,則風行草偃,天下可立治矣。疏奏,帝稱善。敕所司下撫按奉行,不如詔者,罪。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7卷 ,2740
- ^ 孔自來《江陵志餘》稱:「長子敬修死之,家人從死者十餘人。」談遷《國榷》記:「橓得書,不納。乘敗覆張氏甚慘。詔使未至,御史先期命守令錄其人口出,子女避於空舍不及發者,門已錮,餓死十餘人,犬啖之。」
- ^ 周聖楷《楚寶》卷三〈張居正傳〉說:「長子敬修自縊死,家人死者壘壘。」
- ^ 明・張敬修,《禮部儀制司主事敬修血書》:「嗚呼,天道無知,似失好生之德,人心難測,罔恤盡瘁之忠。嘆解網之無人,嗟縲紲之非罪,雖陳百喙,究莫釋夫譏讒,惟誓一死,以申鳴其冤鬱。竊先公以甘盤舊眷,簡在密勿,其十年輔理之功,唯期奠天下於磐石,既不求譽,亦不恤毀,致有今日之禍;而敬修以長嗣,罹茲閔凶,何敢愛身命而寂無一言也。憶自四月二十一日聞報,二十二日即移居舊宅,男女驚駭之狀,慘不忍言。至五月初五日,邱侍郎到府;初七日提敬修面審,其當事噂沓之形,與吏卒咆哮之景,皆生平所未經受者,而況體關三木,首戴幪巾乎!在敬修固不足惜,獨是屈坐先公以二百萬銀數,不知先公自歷官以來,清介之聲,傳播海內,不惟變產竭資不能完,即粉身碎骨亦難充者!且又要誣扳曾確庵寄銀十五萬,王少方寄銀十萬,傅大川寄銀五萬,雲「從則已,不從則奉天命行事!」恐嚇之言,令人膽落。嗟此三家,素皆怨府,患由張門及之,而又以數十萬爲寄,何其愚也!吾意三家縱貪,不能有此積,亦不能完結此事,吾後日何面目見之,且以敬修爲何如人品也。今又以母、子、叔、侄,恐團聚一處,有串通之弊,於初十日,又出牌,追令隔別,不許相聚接語。可憐身名灰滅,骨肉星散,且慮會審之時,羅織鍛鍊,皆不可測,人非木石,豈能堪此!今幽囚倉室,風雨蕭條,青草鳴蛙,實助餘之悲悼耳。故告之天地神明,決一瞑而萬世不愧。暖乎,人孰不貪生畏死,而敬修遭時如此,度後日決無生路!曠而觀之,孔之聖也而死,回之賢也而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者,予於此時,審之熟矣。他如先公在朝有履滿之嫌,去位有憂國之慮,惟思顧命之重,以身殉國,不能先幾遠害,以至於斯,而其功罪,與今日遼藩誣奏事,自有天下後世公論,在敬修不必辯。獨其虛坐本家之銀,與三家之寄,皆非一時可了之案,則何敢欺天罔人,以爲脫禍求生之計。不得已而託之片楮,齧指以明剖心!此帖送各位當道一目,勿謂敬修爲匹夫小節,而甘爲溝瀆之行也。祖宗祭祀,與祖母、老母饘粥,有諸弟在,足以承奉,吾死可決矣。而吾母素受辛苦,吾妻素亦賢淑,次室尚是稚子,俱有烈婦風,聞予之死,料不能自保。尤可痛者,吾有六歲孤兒,焭焭在抱,知亦不能存活也。
五月初十日寫完此帖,以期必遂,而夢兆稍吉,因緩。十二日會審,逼勒扳誣,懾以非刑,頤指氣使,聽其死生,皆由含沙以架奇禍,載鬼以起大獄,此古今宇宙稀有之事。上司愚弄人,而又使我叔侄自愚,何忍,何忍!
丘侍郎、任撫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奉天命而來,如得其情,則哀矜勿喜可也,何忍陷人如此酷烈!三尺童子亦皆知而憐之,今不得已,以死明心。嗚呼,炯矣黃爐之火,黯如黑水之津,朝露溘然,生平已矣,寧不悲哉!
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已完結矣,願他輔佐聖明天子於億萬年也!」 - ^ 于慎行:〈與司寇丘公論江陵事書〉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55卷 ,2859
- ^ 李澄中:〈先外曾祖南京吏部尚書簡肅丘公傳〉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6卷 ,5933-5937:頃之,言:「故給事中魏時亮、周世選,御史張檟、李復聘以忤高拱見黜,文選郎胡汝桂 以忤尚書被傾,宜賜甄錄。御史於應昌搆陷劉臺與王宗載同罪,宗載遣戍而應昌止罷官。 勞堪巡撫福建,殺侍郎洪朝選。御史張一鯤監應天鄉試,王篆子之鼎夤緣中式。錢岱監湖 廣鄉試,先期請居正少子還就試,會居正卒不果,遂私中篆子之衡。曹一夔身居風 時亮、世選、檟、復聘、汝桂還,削應昌、堪、一鯤、一夔、璉籍,貶岱三秩。未幾, 偕中官張誠往籍張居正家。還,轉左侍郎,增俸一秩。尋拜南京吏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橓強直好搏擊,其清節為時所稱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