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常用簡稱中外合資企業,是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內地進行投資的一種方式,屬三資企業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中外合資企業的合營各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這與中外合作企業對於所設企業風險的承擔、利潤的分配的依據有所不同,中外合作企業則依雙方的合同約定來劃分。中外合資企業的形式必須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中,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如果低於2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適用稅制一律按照內資企業處理[1]。
2020年1月1日起,根據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外合資企業這一企業類型被廢除,併入外商投資企業,現有的中外合資企業將於5年過渡期內變更為新的類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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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422号. 國家稅務總局. [2015-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