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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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總統,簡稱大總統,是北洋政府時期的國家元首,也是行憲後中華民國總統的前身。
中華民國大總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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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正任大總統袁世凱 | |
官邸 | 大總統府(辦公室) |
機關所在地 | 中華民國京兆地方中南海 |
設立法源 | 宣統帝退位詔書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約法 中華民國憲法 |
先前職位 |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
設立 | 1913年10月10日 |
首任 | 袁世凱 |
末任 | 曹錕 |
廢止 | 1927年6月18日 |
後繼職位 |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 |
《臨時約法》
根據1912年孫文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大總統任期五年,防止獨裁者掌控政權,且聯同國會管治國家,而且可在特殊情況下行使緊急權力。
袁世凱時期
民國三年(1914年)5月1日由大總統袁世凱頒佈《民三約法》,取代南京臨時政府制定的約法。此約法在民國五年袁世凱成立中華帝國時廢除,之後未再恢復。
《中華民國約法》共10章68條,變內閣制爲總統制:外交大權歸諸總統,宣戰媾和締約不必經由參政院。
- 不實行兩院制,議院成立選舉方法未有説明。
- 不實行國務委員由兩院選出,僅總統任命。
- 總統制定官制,任用國務員及外交大使,不必經由參政院。
- 總統宣佈戒嚴,不必經由參政院。
- 採用總統制,取代臨時約法之內閣制。
- 正式憲法應由國會以外國的約法會議制定,總統公佈。
- 總統任期及選出方法沒有限制。
參政院後又公佈《大總統選舉法》,對總統的產生和任期沒有明確規定。大總統選舉之前,參政院參政(總統任命)如果認為政治上有必要,則決議大總統連任。總統繼任人由前總統推薦於總統選舉會。
12月29日,又公佈《修正大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任期十年,可以連選連任。由此,袁世凱在理論上可以無限連任,成為「帝王總統」。
軍閥時期
北洋政府時期政治不穩定,北洋軍閥之爭癱瘓國會,讓大總統掌握相當大權力,能夠通過緊急命令來替代法律,甚至自行任命政府閣員。1924年11月24日由臨時執政取代大總統一職,後在1926年恢復,但以國務院攝行的方式,並無重新選舉,在1927年再次被陸海軍大元帥取代,1928年東北易幟後被國民政府主席取代。
大總統列表
任次 | 姓名 | 圖片 | 政黨或派系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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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世凱[註 1] | 無黨籍 | 1913年10月10日 | 1916年6月6日 | 1913 | |
繼任 | 黎元洪[註 2] | 進步黨 | 1916年6月7日 | 1917年7月14日 | ||
代理 | 馮國璋[註 3] | 直系軍閥 | 1917年7月6日 | 1918年10月10日 | ||
2 | 徐世昌[註 4] | 無黨籍 | 1918年10月10日 | 1922年6月2日 | 1918 | |
中斷,1922年6月2日至1922年6月11日由國務院周自齊[註 5]攝行國家元首職權。 | ||||||
復任 | 黎元洪 | 研究系 | 1922年6月11日[1] | 1923年6月13日 | ||
中斷,1923年6月14日至1923年10月10日由國務院高凌霨[註 6]攝行國家元首職權。 | ||||||
3 | 曹錕[註 7] | 直系軍閥 | 1923年10月10日 | 1924年11月2日 (1926年5月1日辭職) |
1923 | |
中斷,1924年11月2日至1924年11月24日由國務院黃郛[註 8]攝行國家元首職權。 | ||||||
中斷,1924年11月24日至1926年5月13日由段祺瑞擔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 ||||||
中斷,1926年5月13日至1927年6月18日由國務院(顏惠慶[註 9][2]、杜錫珪[註 10]、顧維鈞[註 11][3]、胡惟德 [註 12])攝行大總統職務。 | ||||||
1927年6月18日至1928年6月3日由張作霖擔任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 |
選舉制度
憲法規定大總統直接由5年一次的國會選出,並可以連任一次。第一任大總統袁世凱在1913年由國會間接選出。第二次選舉是1918年由徐世昌當選,第三次則為1923年由曹錕當選,也是最後一任。
大總統不能同時成為國會成員。憲法要求總統以以下誓言宣誓:
「余誓以至誠,遵守憲法,執行大總統之職務。謹誓。」
免職與繼承
歷史定位
臺海兩岸主流意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科書均強調,1912年孫文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並擔任臨時大總統,視其為首位中國總統[4]。隨後袁世凱在孫文任職數月之後接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隔年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1916年,袁世凱稱帝,取消大總統職位。1916年6月6日,袁世凱逝世後,恢復中華民國大總統職位,但被北洋軍閥控制,成為虛位元首;期間孫文在廣州建立廣州軍政府,曾自任「非常大總統」,試圖取代北洋政府。中國國民黨進行國民革命軍北伐且勝利,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國民政府主席取代。
袁世凱成為首位正任的大總統,是1913年由國民黨主導的國會選出。袁世凱於1916年猝逝後,北洋軍閥成為北京政府的實際領導者,大總統及國務總理均沒有多大實權,重要決策由各大軍閥協商。1924年曹錕辭職後,大總統一職交由國務院首長國務總理攝行,之後由段祺瑞任臨時執政行大總統職權,段下野後,從顏惠慶復職後的幾任內閣再度攝行大總統職權,直到張作霖成立軍政府任陸海軍大元帥,大總統這一名稱正式走入歷史。
註釋
- ^ 1915年12月12日稱帝,改國號為中華帝國,年號洪憲,但從未登基,1916年3月22日宣佈取消帝制。
- ^ 1917年張勳在7月1日至發動政變,宣佈清朝復辟。7月12日權遭段祺瑞的「討逆軍」推翻,其後辭職。
- ^ 7月6日以副總統代理大總統職權,8月1日赴北京辦公。
- ^ 6月2日辭職。
- ^ 6月2日周自齊等通電將大總統職權奉還國會,暫以國民資格維持一切,聽候接收,並在這段時間維持政府運作。
- ^ 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 ^ 賄選國會上台,其後被馮玉祥驅逐下台、軟禁。
- ^ 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 ^ 1926年5月13日顏惠慶內閣宣佈復職,並依法由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 ^ 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 ^ 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 ^ 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
參考文獻
引用
-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22年6月11日,黎元洪由津入京(王家襄、吳景濂同行)暫行大總統職權,即任顏惠慶署國務總理。
-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26年6月22日,顏惠慶內閣開第一次會議(因以前閣員多未就職),奉系閣員未到,決定以田應璜署內務總長,任可澄署教育總長,顏惠慶即辭職,以海軍總長杜鍚珪兼代國務總理。
1926年6月23日,顏惠慶內閣通電辭職。 -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26年10月1日,北京內閣改組,顧維鈞繼杜錫珪代理國務總理並兼外交總長。
- ^ 資料來源:國史館. 中華民國之肇建. 中華民國行政院. 2021-04-09 [2023-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6) (中文(臺灣)).
1911年10月10日,革命軍在武昌起義,各省紛紛響應,12月在南京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選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翌年(1912)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任,同時發布《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和《告全國同胞書》,主張「掃盡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
來源
- 書籍
- 武月星 等(2000):《中國現代史地圖集 1919-1949》,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第六頁《北洋政府歷屆總統國務總理簡表》. ISBN 7-5031-1877-6.
- 劉壽林 等:《民國職官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8月.
參見
先前機關: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13年10月10日-1928年6月3日 (期間有中斷) |
後繼機關: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