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國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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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國楨(1900年—1952年),北京人。臺灣臺中縣前官派縣長。于國楨任臺中縣長時,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共內戰燒至東南沿海之際,台灣省政府因支援東南區戰事,縣府經費不豐,是以不乘汽車,被地方父老認為是個一介不取的好官。
于國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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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00年 大清直隸省順天府 |
逝世 | 1952年(51—52歲) 臺灣 |
籍貫 | 北京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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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于國楨生性詼諧直率,其後任臺中縣長馮世欣曾稱之為華北怪傑,于爲人邋遢,年輕時留學莫斯科,恰與蔣經國是同學,且是同寢室室友,其床舖經常由蔣經國代爲整理。曾笑說:「蔣經國是蔣總司令介公的兒子,馮洪國是馮總司令玉祥的兒子,我是于總司令右任的兒子(于右任曾任靖國軍總司令,與于國楨毫不相干),我現在不叫于國楨了,我要改名爲于楨國。」上述此話,可略窺于國楨喜於戲謔的性格。其家中共有兄弟姊妹10人,在家中男孩排行老二,哥哥名叫于國棟。
臺中縣長任內,恰巧台灣省主席陳誠開始施行三七五減租政策,于為保護佃農權益,上任伊始即把林獻堂三子林雲龍從臺中縣農會的理事長位子換掉。
由於臺灣在戰後時期,中部大地主勢力頗大,于的鐵腕措施自然引來許多糾紛。例如臺中縣曾有一位地主,私與佃農簽約,違反減租法令。經發現後,由于國楨以縣長的身分下令警察局,扣押該地主,該地主亦不服軟,奮而向臺中地方法院申請,以「提審法」令警察局將人釋放,于國楨不予理會,並到臺中地方法院,指責首席檢查官違抗三七五減租。當時中央曾通令臺灣省各級法院有配合三七五減租的義務,才結束這場小風波。對於當初為施行土地改革,為此鬧上法院,于國楨曾笑談說:「這叫于國楨大鬧法院。」
評價
于國楨這種強悍性格,頗並非人人樂見,關於其評價也就人言言殊。在吳國楨接替陳誠擔任省主席後,其省府財政廳長任顯群非常欣賞于國楨,曾說:「如果縣長都像于國楨一樣,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這是站在行政官僚追求效率的立場說出的話。但留學美國的政治學博士吳國楨不作此想,他曾向馮世欣言道:「于國楨完全是漢朝第五倫的作風,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來那一套!」可見吳國楨對於于縣長略顯「霸道」的作風,非常感冒,可見對於于的觀感,時人未必有一致的看法。
但對於當時的佃農,對於這個親民的于縣長,可說是交口稱讚。因為于國楨平易近人,縣長任內,于經常騎著腳踏車帶著秘書往鄉下跑,了解農民疾苦,並不搭乘縣府的汽車。因于臉上長滿麻子,被鄉下農民取個綽號叫「麻皮伯」。于於縣長任內政績卓著,尤其其整理稅收,是全國第一。于氏於1954年以心臟病去世,蔣經國曾親臨致祭;此外竟有臺中農民組團來臺北祭拜者,在靈前痛哭失聲,可見于國楨之甘棠遺愛,為時人所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