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
全能,指具備各方面的優點或才能。《列子·天瑞》:「天地無全功,聖人無全能,萬物無全用。」唐代李翱《題峽山寺》詩:「峽山亦少平地,泉出山無所潭,乃知物之全能難也。」亦指運動員具備多項技能。如:「為了成為全能運動員,他苦練多項田徑運動。」[1]
全能概念
基督教神學的觀點
- 全能者放棄祂的全能後仍然能夠收回已放棄的全能,因為沒有另個祂者可以拾起。
《約翰福音》 10章11-18節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2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 13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 14我是好牧 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16我另外有羊,不屬這圈裏的,我必須領牠們來,牠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 17為此,我父愛我,因為我把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8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全能者能行完全的創造,創造萬物(正面事物,例如:光、美、善),包含創造的同時即產生暗創造(負面事物,例如:「暗物質」、「原罪」、以自身經驗提出全能反論及詭辯)為被預知的創造整體。這個現象有如視覺藝術繪畫中呈現圖與背景(底)之間的情形,在國畫畫論中,如馬遠、夏圭除了注重下筆墨之處也預見留白的整體效果。
《創世記》1章3節: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1:4:「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以賽亞書》 45章7節 7我造光,又造暗; 施平安,又降災禍; 做成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參考文獻
-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全能. [2021-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