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書

出生證明書是一種由當地政府發出以證明一個嬰兒出生的證明文件。出生證明書通常包括以下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出生醫學證明》樣式

目前全球大部份國家都會為出生嬰兒進行紀錄,而出生證明書通常由當地政府的人口登記部門發生。

在部分國家,在達到申請身份證的最低年齡之前,出生證明書會是該嬰兒或兒童的唯一的身份證明文件。

各地出生證明書

 
一份蘇聯時期的出生證明書
  • 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96年1月1日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2005年7月1日啟用新版。2014年和2019年分別啟用了第五版和第六版。現在使用的是自2023年4月1日起啟用的第七版《出生醫學證明》。[1]在1996年之前,由於出生信息管理不嚴,只有手寫的「出生紙」,信息多有缺失。[2]
  • 香港香港出生登記證明書
  • 澳門:出生簡報、出生登記之敘述證明、出生紀錄證明書
  • 台灣:出生證明書
  • 東南亞:報生紙

參見

參考文獻

  1.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健康服務司. [2012-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6). 
  2. ^ 多数人没见过自己出生证 出生证遗失影响出国签证-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