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共同體

国际组织

加勒比共同體(Carribean Community, 簡稱加共體(CARICOM)是15個加勒比國家所建立的區域性整合組織。加勒比共同體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促進經濟一體化,和其成員國之間的合作,以確保一體化得到資源公平共享,以及協調外交政策。共同體主要活動包括:協調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對缺乏資源國家制定發展項目、經營單一市場(Caricom Single Market)和處理區域貿易爭端。

加勒比共同體
加勒比共同體 Caribbean Community(英語) Caribische Gemeenschap(荷蘭語) Comunidad del Caribe(西班牙語) Communauté Caribéenne(法語) 旗幟
旗幟
地圖顯示加勒比共同體成員、準成員和觀察員
地圖顯示加勒比共同體成員、準成員和觀察員
總部 蓋亞那喬治敦
官方語言英語
工作語言
成員
  15個正式成員
  5個準成員
領導人
• 秘書長
貝里斯 卡拉·巴奈特法語Carla Barnett
• 主席
格瑞那達 迪根·米切爾
成立
• 瓜拉馬斯條約
1973年8月1日
  1. 14個獨立國家、1個海外領地。
  2. 5個海外領地。
  3. 4個獨立的國家,3個海外領地。
  4.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的成員才使用。
貨幣
ISO 4217代碼:
巴哈馬元 (BSD)  巴貝多元 (BBD) 
貝里斯元 (BZD)  東加勒比元 (XCD)5 
蓋亞那元 (GYD)  海地古德 (HTG) 
牙買加元 (JMD)  蘇利南元 (SRD) 
千里達及托巴哥元 (TTD)  美元 (USD) 

秘書處總部設在蓋亞那共和國首都喬治城

背景

加共體原先由加勒比地區的英語地區國家組成,目前包括所有獨立的說英語系島國以及貝里斯、蓋亞那和蒙哲臘,以及所有其他英屬加勒比地區和百慕達作為準成員。直到 1990 年代,英語是其唯一的工作語言。該組織在 1995 年加入了講荷蘭語的蘇利南,並在 2002 年加入了講法語和海地克里奧爾語的海地,該組織變成多語系性質。此外,它在 2003 年增加了西班牙語作為第四種官方語言。2012 年 7 月,加共體宣布他們正在考慮接納法語和荷蘭語成為官方語言。2001 年,政府首腦簽署了經修訂的查瓜拉馬斯條約,為將共同市場轉變為加勒比共同體(加共體)單一市場和經濟的理念掃清了道路。依據修改後條約的一部分內容設立了加勒比法院。

歷史

加勒比共同體(CARICOM),最初是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1973年8月1日設立了瓜拉馬斯條約。前四個成員國簽署了瓜拉馬斯條約,包括巴貝多牙買加蓋亞那和千里達及托巴哥

加勒比共同體取代了加勒比自由貿易協會(CARIFTA,1965年至1972年)。西印度聯邦(West Indies Federation ,1958年1月3日至1962年5月31日),提供了持續多年的經濟聯繫之後解體。

成立加勒比共同體的瓜拉馬斯條約,其中包括:2001年7月5日在巴哈馬拿索舉行的第二十二次會議簽署了加勒比共同體政府首腦會議的加勒比共同體單一市場和經濟(CSME)。

成員

加共體成員國[1]
地位 國名 加入日期 備註
正式會員   安地卡及巴布達 1974年7月4日
  巴哈馬 1983年7月4日 不屬於關稅同盟
  巴貝多 1973年8月1日 四個創始成員之一
  貝里斯 1974年5月1日
  多米尼克 1974年5月1日
  格瑞那達 1974年5月1日
  蓋亞那 1973年8月1日 四個創始成員之一
  海地 2002年7月2日 1998年7月4日成為臨時成員
  牙買加 1973年8月1日 四個創始成員之一
  蒙哲臘 1974年5月1日 英國海外領土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1974年7月26日 聖克里斯多福-尼維斯-安圭拉身份加入
  聖露西亞 1974年5月1日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1974年5月1日
  蘇利南 1995年7月4日
  千里達及托巴哥 1973年8月1日 四個創始成員之一
準會員   安圭拉 1999年7月 英國海外領土
  百慕達 2003年7月2日 英國海外領土
  英屬維京群島 1991年7月 英國海外領土
  開曼群島 2002年5月16日 英國海外領土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1991年7月 英國海外領土
觀察員國   阿魯巴 荷蘭王國構成國之一
  哥倫比亞
  古拉索 荷蘭王國構成國之一
  多明尼加
  墨西哥
  波多黎各 美國非合併的領土
  荷屬聖馬丁 荷蘭王國構成國之一
  委內瑞拉

正式成員

有15個正式成員:

準成員

有5個準成員(都是英國海外領地):

觀察員

有8個觀察員:

各國關係

入侵海地

2004年3月,海地的局勢,其餘的加勒比共同體變得有些緊張。民選總統Jean-Bertrand打電話給其它14個加勒比共同體的政府首腦,並說他被法國美國綁架。[來源請求]加勒比共同體宣布政府不應該讓它的領導人下台。其他14個政府首腦試圖訪問了牙買加和海地並考慮與他們的活動。此舉有Jean-Bertrand從非洲到牙買加,但激怒了臨時政府總理Gerard Latortue,不久他宣布將採取措施消除加勒比共同體。加勒比共同體首腦然後宣布,他們將舉行了一個投票決定是否暫停承認海地的非民選的臨時政府總理Gerard Latortue,但在表決前他離開了此會議。海地暫停成為加勒比共同體。Gerard Latortue他宣布,他將繼續他的一部分海地計劃暫停加勒比共同體。2004年2月29日,海地的成員資格實際上已被暫停。2006年6月初隨著民主選舉,海地總統René Préval,他在開幕詞時後不久參加了理事會會議。

1999年7月,安圭拉再次成為參與加勒比共同體獲得準成員。在此之前,安圭拉是一個簡單的一部分,加勒比共同體(1974-1980),當時作為組成的正式會員國的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安圭拉

2005年,多明尼加共和國外交部長提出多明尼加共和國政府第二次希望獲得正式成員身份。然而,由於規模龐大,多明尼加共和國的經濟和人口規模相比,當前的加勒比共同體國家和加上多明尼加共和國的歷史上外交政策的團結與加勒比共同體國家,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加共體國家將一致投票承認多明尼加共和國作為正式成員加入組織。加勒比共同體一直在不厭其煩地在試圖融入海地。有專家提議,加勒比共同體可能會加深關係,與多明尼加共和國通過了加勒比國家聯盟(ACS)的代替,這是一個組織,只是短暫停止對單一市場和經濟共同體的基石。目前,多明尼加共和國,未經批准的自由貿易協定(2001年)與加勒比共同體。它同加勒比共同體(1992年至今)根據綜合組織,加勒比論壇,一個經濟體之間的協議和多明尼加共和國與歐盟。在1982年和1991年多明尼加共和國原本成為觀察員,它現在與加勒比共同體要求成為正式成員。

2005年,荷屬安地列斯的正式請求準成員地位。不能確定未來如何解散荷屬安地列斯,在未來會影響目前的觀察員地位或要求地位準成員的聖馬丁島。古拉索宣布,它希望繼續深化與加勒比共同體的關係集團。

在2007年,美屬維京群島政府宣布,將開始尋求與加勒比共同體的關係。維京群島將考慮他們應該加入加勒比共同體。維京群島將獲得觀察員地位,考慮到波多黎各的美國同胞,以及加勒比地區目前的觀察員地位。

統計

人口和經濟統計的正式成員
國家 土地面積 (Sq. Km)[2] 人口[3] GDP (PPP) Millions USD[4] GDP Per Capita USD[5]
  安地卡及巴布達 442.6 85,632 1,646 18,585
  巴哈馬 10,010 342,000 9,228 27,394
  巴貝多 430 279,000 5,244 19,026
  貝里斯 22,806 320,000 2,525 7,881
  多米尼克 751 72,660 0,720 10,045
  格瑞那達 344 110,000 1,153 10,842
  蓋亞那 196,849 772,298 3,082 4,035
  海地 27,560 9,035,536 11,562 1,318
  牙買加 10,831 2,825,928 20,958 7,766
  蒙哲臘 102 4,488 0,029 3,400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261 42,696 0,750 14,169
  聖露西亞 606 160,765 1,839 10,819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389 120,000 1,086 10,150
  蘇利南 156,000 472,000 4,436 8,323
  千里達及托巴哥 5,128 1,305,000 27,038 20,723
人口和經濟統計的準成員
國家 土地面積 (Sq. Km)[2] 人口[3] GDP (PPP) Millions USD[4] GDP Per Capita USD[5]
  安圭拉 91 13,477 0.108 8,800
  百慕達 54 67,837 5,085 91,477
  英屬維京群島 151 24,000 0.840 38,500
  開曼群島 264 56,000 1,939 43,800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948 36,600 0.845 6,400
人口和經濟統計的觀察員
國家 土地面積(Sq. Km)[2] 人口[3] GDP (PPP) Millions USD[4] GDP Per Capita USD[5]
  阿魯巴 180 106,000 2,400 21,800
  哥倫比亞 1,109,104 44,928,970 396,579 8,400
  多明尼加 48,320 9,523,209 76,304 8,570
  墨西哥 1,943,945 111,211,789 1,548,007 14,560
  荷屬安地列斯 800 183,000 2,450 11,400
  波多黎各 8,870 3,994,259 77.400 19,600
  委內瑞拉 882,050 28,199,825 358,623 12,785

加勒比共同體將其15個成員國分成兩組:較發達的國家(MDCs)和欠已開發國家(LDCs)。

被加勒比共同體指定為比較發達的國家(MDCs)如下:

被加勒比共同體指定為欠已開發國家(LDCs)的有:

組織結構

加勒比共同體(CARICOM)組成的結構。[1]

秘書處

  • 加勒比共同體秘書處,秘書長的任期為5年,可連任。 (首席行政機關)
  • 加勒比共同體秘書長,加勒比共同體秘書長(行政長官)處理外交和社區關係。
  • 加勒比共同體常務副秘書長,處理人類和社會發展。
  • 加勒比共同體總法律顧問,處理貿易和經濟一體化。

目標聲明加勒比共同體秘書處: 為了提供有力的領導和服務,與社區合作機構和團體,對實現一個可行的,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的社區,以改善生活質量的所有。

主席

主席的職位(主管共體)輪流舉行,由各區域國家元首(在共和國)和政府首腦(用於領域)15個成員國。

加勒比共同體政府首腦會議

加勒比共同體包含一個準內閣個別政府首腦。這些負責人給出具體的專業組合的責任區域整體發展和一體化。

加勒比共同體組織

主要機構

  • 加勒比共同體政府首腦,每個會員國政府的首腦
  • 部長常設委員會,部長的責任的具體領域,如常設委員會負責、也包括衛生部長

社區委員會:該委員會由部長來負責,社區事務的任何其他部長指定的會員國。這是其中一個主要機構(另一個是加勒比共同體政府首腦),來支持其他四個機關和三個機構。

次要機構

  • 財政和計劃理事會(COFAP)
  • 外交和共同體關係理事會(COFCOR)
  • 人類和社會發展理事會(COHSOD)
  • 貿易和經濟發展理事會(COTED)

其他機構

  • 法律事務委員會(相關:加勒比共同體法),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供法律諮詢、組織和機構的共同體
  • 預算委員會,審查預算草案和工作方案秘書處和提出建議。
  • 委員會央行行長委員會:提供建議來處理貨幣和金融事務。

加勒比共同體機構

  • 加勒比災害緊急反應機構(CDERA)
  • 加勒比氣象研究所(CMI)
  • 加勒比世界氣象組織(CMO)
  • 加勒比食品公司(CFC)
  • 加勒比環境健康研究所(CEHI)
  • 加勒比農業研究和發展研究所(CARDI)
  • 加勒比區域教育和健康公共衛生中心(REPAHA)
  • 加勒比共同體議員大會(ACCP)
  • 加勒比發展管理中心(CARICAD)
  • 加勒比糧食和營養研究所(CFNI)
  • 加勒比考試委員會(CXC)
  • 加勒比共同體單一經濟市場(CSME)
  • 加勒比法院(CCJ)
  • 加勒比共同體競爭委員會(CCC)
  • 加勒比區域訊息和翻譯研究所(CRITI)

位於千里達及托巴哥首都西班牙港的加勒比最高法院(CCJ)主要是為了解決加勒比共同市場(CSME)運作過程中的爭端而設置的(該法院的原訟司法管轄權)。加勒比共同體中某些屬於大英國協的成員國選擇給予加勒比最高法院上訴管轄權,使加勒比最高法院取代了位於英國倫敦的樞密院對這些國家扮演的角色,但是多數成員國仍然繼續以樞密院作為最終上訴法院。此外,有三個成員國不採用加勒比最高法院的原訟管轄權或上訴管轄權,包括巴哈馬海地(因為他們並未簽署修訂後的瓜拉馬斯條約)及蒙哲臘(因為目前仍是英國海外屬地)。

處理機構

五個指定的處理機構如下:

  • 加勒比開發銀行(CDB)
  • 蓋亞那大學(UG)
  • 西印度群島大學(UWI)
  • 加勒比法律研究所/加勒比法律研究所中心(CLI / CLIC)
  •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

加勒比共同體項目

加勒比共同體單一市場和經濟

 
  加勒比共同體的成員
  不屬於系統的加勒比共同體成員
  加勒比共同體的準成員

巴貝多牙買加千里達及托巴哥三個國家,原本設定2005年1月5日簽署的有關協議(CSME)。然後又被重新安排,以配合2005年2月19日在蓋亞那喬治城新的總部大樓,但後來被推遲裁決後,倫敦樞密院造成了幾個加勒比國家的恐慌。

在2005年年底12個加勒比共同體國家將加入單一市場。巴哈馬海地沒有預期什麼時候加入,在當時的安排。加勒比共同體秘書處保持著頻繁的接觸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代表7名正式成員和兩個準成員的加勒比共同體。東加勒比國家組織的許多國家都在尋求自己作為一個微型經濟體集團內部。

2006年1月1日,加勒比共同體單一市場和經濟條約生效。巴貝多貝里斯牙買加蓋亞那蘇利南千里達及托巴哥作為第一批正式成員。 2006年7月3日,成員數量成長到12個,安地卡及巴布達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成為第二批正式成員。英國海外領地蒙哲臘正在尋求許可,成為部分單一市場,海地將不參加最初的市場,因為它內部的政治局勢不是很穩定,巴哈馬也不會加入,由於當地人民反對技術工人容易移動到各國。

護照

 
  實施共同護照的成員
  沒有共同護照的成員
  準成員

目前(2009年初),12個會員國已採取加勒比共同體護照。這些國家是:安地卡及巴布達巴貝多貝里斯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蓋亞那牙買加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蘇利南千里達及托巴哥。加勒比共同體成員國尚未發出普通護照有:巴哈馬,蒙哲臘和海地。

加勒比共同體護照創建意識,加勒比共同體國民共同體,以及一個特定的國家。

加勒比共同體簽證

加勒比共同體旅遊卡

未來的建議

自由貿易

加勒比石油公司

參見

 
各地的自由貿易協定

參考

5. ^ Ramjeet, Oscar (2009-04-16). "CARICOM countries will speak with one voice in meetings with US and Canadian leaders". Caribbean Net News.Retrieved 2009-04-16.[永久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