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石房子
25°02′20″N 102°43′08″E / 25.03889°N 102.71889°E
北京路石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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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昆明市盤龍區 |
分類 | 近現代史跡及其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民國 |
編號 | 7-121 |
認定時間 | 2012年公布 |
北京路石房子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與尚義街交匯處的茶花公園內,系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時任滇黔綏靖公署交際處主任和雲南省警務處處長兼省會警察局局長李鴻謨私人建造的園林式宅院。因建築外牆為青石壘砌,故稱「石房子」。占地面積523平方米,磚木結構,中式屋頂,西式門窗,為中西合璧的建築風格。除屋頂有所改動外,其餘部分基本保持原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是昆明城區至今保存較為完整的近現代優秀建築。[1]
石房子在民國時期被稱為「李公館」,曾接待過蔣介石、汪精衛、宋美齡、陳納德等軍政要員。1951年後曾一度成為昆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2]
2011年1月公布為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1月公布為第七批升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