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國集團
G10 的會員: |
G10(Group of Ten),又稱為G-10或十國集團,由一群共同參與一般借款協定(GAB)的國家所組成的團體。一般借款協定設立於1962年,內容主要為由當時國際貨幣基金(IMF)的八國政府及德國、瑞典的兩國央行共同籌募一筆60億美元信用額度的緊急基金,為IMF與G10各國間的預備信用(Stand-by Credit),當IMF的會員處理緊急事件而資源不足時,可向G10各國依市場利率借入此基金。之後的瑞士於1964年加入,但G10的名稱仍維持不變。[1]
參考文獻
- ^ Chand, S. N.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Atlantic Publishers & Dist. 2006-01-01 [2022-05-26]. ISBN 978812690535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6)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