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公綽
呂公綽(999年—1055年11月5日)[1],字仲裕,北宋宰相呂夷簡長子,呂公弼、呂公著、呂公孺兄。[2]
呂公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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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999年 北宋 |
逝世 | 1055年11月5日 北宋 |
職業 | 北宋官員 |
生平
因蔭補出仕為廣文諸生、本監主簿、將作監丞、知陳留縣。被代回京,賜五品官服,讀書於崇文院,遷大理寺丞。天聖年間,因屢次獻上文章,為館閣對讀。被召試,直集賢院,辭官,改校理,遷太子中允。呂夷簡罷相後,復為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出知鄭州。曾經訪求百姓疾苦,父老說:「官府登記百姓財産,評定賦役重輕,以至於我們不敢多養牛,田地久荒蕪。」呂公綽奏之,從此牛不入籍。還京,以太常丞、直集賢院同判刑部,景佑二年(1035年)四月,於太常丞任滿之際,自言父呂夷簡為宰相,而判刑部事多與中書省相關,請求改官職避嫌,於是改權判吏部南曹,[3]累遷判三司理欠司、太常博士、同判太常寺。[1]請求復設太醫局,及請設令、丞、府史如天官醫師。鈞容直(宋禁軍番號)用太常旌纛、羽籥為優人戲,呂公綽認為不可,於是罷之。後糾察在京刑獄,虎翼卒劉慶告發有人謀反,下吏案驗,得知首謀者為劉慶,眾人不從,劉慶反誣眾人以邀賞。於是呂公綽說:「京師衛兵百萬,不嚴厲懲處,則眾心動搖。」於是斬劉慶示眾。[2]
寶元二年(1039年)十一月,時值呂公綽兄弟因丁母憂期間,爆發使院行首馮士元貪贓、私藏禁書案,刑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龐籍及呂公綽、時任太常博士呂公弼曾讓馮士元為自己雇用女人,呂公綽、呂公弼都被罰銅十斤。言官因此彈劾呂夷簡,仁宗下詔撫慰呂夷簡。[4]
呂公綽因郊廟祭器不完備,制度多違禮法,請求都重造。按舊例,用時鮮食品祭獻時所用各物要在禮官商量決定後才進獻,有的因此腐爛。呂公綽採用《月令》諸書,以四時新鮮的物品以及所應當進獻的祭品配合成圖。又作《郊祀總儀》獻上。慶曆元年(1041年)十月,又根據《周禮》對祭祀天地、宗廟、日月、五方、百神用酒提出建議,且指出祖宗配祭應當端正位置,當時卻是側向而立,不是用來顯示尊敬威嚴的做法。[5]宋仁宗於是下詔南郊祖宗之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6][7]因興修《憂文總錄》,十二月,特加尚書工部員外郎、三司判官,慶曆三年(1043年),除授史館修撰。[1][2]
同年十一月,諫官歐陽修上言評價朝廷最近下詔不許權貴子弟入史館是因為近年濫充史館的貴族子弟過多,如呂公綽、錢延年等,並建議對已在史館的貴族子弟再行裁減。[8]
時呂夷簡雖辭職,仍領國史,呂公綽援引李宗諤故事辭去修撰之職,仁宗嘉獎,賜金紫,令糾察京城刑獄。呂夷簡薨,呂公綽復為兵部員外郎,復為修撰,哭辭,次年在家接受所辭讓官職。[1]慶曆四年(1044年)正月,因太常禮院上新修太常新禮四十卷、慶曆祀儀六十二卷,呂公綽等獲賜器幣。[9]起初給諸皇后上諡號都系祖宗諡,而宋真宗諡章聖,五皇后諡號卻用「莊」字,呂公綽認為這不合禮法,請求將「莊」改為「章」,於同年七月多得施行。[1][2][10][11]
慶曆七年(1047年)正月,以同判太常寺管勾修郊廟祭器。[12]又被召試於政事府,升任知制誥,[1]八年(1048年)八月審理戶部判官、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楊儀受其妻從妹夫程文昌請託案。又任龍圖閣直學士,[2]九月,獻上新制天地祖宗位版,仁宗命輔臣同觀。[13]
歷任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呂公綽通敏有才,其父執政時,多有人找他請託,喜名好進者趨之若鶩。曾漏洩朝廷除拜官職之事以為自己之恩,時人比他為唐朝官員竇申。皇祐三年(1051年)七月被代入京,中丞王舉正、知諫院包拯說:「公綽當其父夷簡執政時,多所干預,若遽令代還,恐更圖進用。」於是詔令他復任。[14][15]十月,安遠砦、古渭州諸羌來獻地,呂公綽看著下屬說:「天下之大,豈貪圖尺寸地以為廣?」拒絕了。[16]弓箭手多缺馬,呂公綽諭分諸砦戶為三等,以十丁為社,到秋收時,募金帛買馬,如果馬少就按先後配給。祀明堂,遷刑部郎中,召為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一年多後,請求罷府事,進為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刑院兼判太常寺。[1][2]
呂公綽在開封府任內,時任宰相的龐籍的外屬道士趙清貺收受賄賂,被處以脊杖,死在流配路上。皇祐五年(1053年)七月,御史以為呂公綽受龐籍指示杖殺趙清貺以滅口,呂公綽被貶為龍圖閣學士、知徐州。但杖殺趙清貺時,呂公綽並不在現場。不久,呂公綽也自辯,仁宗沒有收回成命,只是視之以札。八月,呂公綽說弟弟都官員外郎、知單州呂公著因先臣致仕恩例請求考試,經歷三任期共十年,未曾有所請託。詔呂公著充崇文院檢討。十月,呂公綽、龐籍都復職,呂公綽復為侍讀學士,徙知河陽,數月後,至和二年(1055年)五月,當時久不下雨,呂公綽正好經過京城,仁宗看著他問:「何以致雨?」答:「訴訟久不決,就有冤者,所以多旱。」仁宗親自訊察記錄囚犯的罪狀,然後就下大雨了。[17]仁宗下詔留呂公綽侍經筵,十月,遷右司郎中,未拜,病重,卒。特贈左諫議大夫、[2]司徒,累階官居朝散大夫,勛官居護軍,爵封開國伯,食八百戶,賻物加等。錄用其子。有文集二十卷。[1]
家庭
妻
- 上官氏,兵部員外郎、翰林侍講學士上官佖之女,封京兆郡君、追封英國夫人,合葬新鄭縣懷忠鄉神崧里呂夷簡墳塋
子女
- 長子呂希傑,太常博士
- 次子未命名,早亡
- 三子呂希道,屯田員外郎
- 四子早亡
- 五子呂希俊,太常寺太祝
- 六子呂希亞,秘書省正字
- 長女呂氏,嫁淮南轉運使、刑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李中師
- 次女呂氏,嫁太常博士程嗣恭
孫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王珪《呂諫議公綽墓志銘》
- ^ 2.0 2.1 2.2 2.3 2.4 2.5 2.6 《宋史》卷三百一十一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一十六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二十五
- ^ 《宋史》卷九十八
- ^ 《宋史》卷九十九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三十四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四十五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四十六
- ^ 《宋史》卷一百零九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一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六十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六十五
- ^ 《續資治通鑑》卷五十二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一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