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桂芳
吳桂芳(1521年—1578年),字子實,別號自湖,更號潭石,江西南昌府新建縣杉林里人,軍籍。中國明朝官員。
吳桂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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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漕提督軍務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新建縣 |
出生 | 正德辛巳九月初三日 |
逝世 | 萬曆六年 |
配偶 | 娶崔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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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丁繼母潘淑人喪歸。服闋,補禮部主事,轉祠祭司部中。出為揚州府知府,任滿,遷山東臨清兵備副使。未幾,改山東督學,轉廣東參政、浙江按察使,三十八年五月升浙江右布政使,九月進左布政使,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任命剛下而丁父憂。四十一年十月以原職撫治鄖陽,四十二年四月升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九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奉命征剿和平賊寇李文彪,四十五年九月入為南京兵部右侍郎,閏十月改兵部右侍郎,隆慶元年(1567年)十一月升左侍郎,二年正月以疾乞休,准回籍調理。
萬曆三年(1575年)十一月起復,以原官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地方,開草灣以通海口,築高郵堤以蓄湖波,六年(1578年)正月升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漕提督軍務,次月因病去世,享年58歲,贈太子少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吳桂芳在任揚州府知府期間,主持修築了揚州新城。
家族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王宗沐《贈太子少保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吳公桂芳行狀》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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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韓一右 |
明朝揚州府知府 嘉靖年- |
繼任: 石茂華 |
前任: 王詢 |
福建巡撫 嘉靖年間上任 |
繼任: 劉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