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殿甲
吳殿甲(1917年2月—2016年1月22日),內蒙古武川縣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大校。[1]
生平
17歲時在學校秘密藏書室里第一次讀到《馬克思傳》和《共產黨宣言》,思想上受到巨大震撼。為了尋找共產黨,他在學校與幾位進步青年共同成立了學生讀書會「小喇叭社」。[2]1937年3月參加犧盟會。任綏遠省犧牲救國同盟會委員
抗戰時,1937年10月入黨。犧盟總會派決死隊派鮑熙珩、吳殿甲到沁水縣建立人民武裝自衛隊。吳殿甲臨行時中共山西省(公開)工委指示吳到沁水做抗日工作的同時,開展黨的活動,建立黨的組織。沁水縣犧盟會在縣城文廟召開會議,宣布沁水縣人民武裝自衛隊成立,鮑熙珩任隊長,吳殿甲任副隊長。吳殿甲到達沁水後,為建立沁水縣黨組織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併到晉城向中心縣委請示建立沁水縣工委有關事宜。1937年10月25日,晉城中心縣委書記劉尚之到沁水,在沁水縣人民武裝自衛隊駐地城隍廟召開秘密會議,宣布中共沁水縣工委成立,吳殿甲任書記。沁水縣工委成立後,主要以沁水縣人民武裝自衛隊為掩護開展黨的工作。[3]後任民族革命大學六分校游擊隊隊長。1940年2月,保十團縮編為山西新軍決死第三縱隊第七團第三營任營長。晉冀魯豫邊區襄垣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寫了並發表《襄桓李來成的新式家庭是怎樣建立的》一文中介紹了當時晉東南根據地李來成一家在生產熱潮中所體現出來的新舉措與新家風,提出了「新式家庭」的說法,開啟了解放區推行的新式家庭建設運動,在新秧歌劇等解放區文藝作品中有明確投射。1944年8月9日,《解放日報》推出《襄垣李來成的新式家庭是怎樣建立起來的》。1944年8月25日《解放日報》就山西襄垣李來成建立新式家庭一事發表社論《發揚根據地新式家庭》。[4]1944年8月31日,毛澤東給解放日報社社長秦邦憲的信提出:「沒有社會活動(戰爭、工廠、減租、變工隊等),家庭是不可能改造的。襄垣李來成家的改造,正是在社會群眾運動的大浪潮中才獲得。農村家庭從封建到民主的改造,不能由孤立的家庭成員從什麼書上或報上看了好意見而獲得,只能經過群眾運動。」[5][6]抗戰後期任八路軍決九團政委。1945年初決九團擴編為2個營8個連的乙種團(包括5個營屬連、1個機炮連、1個特務連),團長賈定基,政委吳殿甲,參謀長楊一清,政治處主任張向善。
抗戰勝利後,任太行軍區赴東北幹部第三團團長,1945年10月13日率領太行三分區300餘幹部赴東北。按照吉遼省委的分配,1946年4月2日晚,吳殿甲帶領趙佩雲、韓艾英等12人到舒蘭縣城[7],任中共舒蘭縣委書記兼東北民主聯軍吉林軍區舒蘭縣保安團政委、吉北軍分區獨立第一團政委。[8]東北軍政大學吉林分校政治部主任。隨分校併入齊齊哈爾總校後任東北軍政大學第四團政治處主任。1949年8月東北軍事政治大學校部及第一、二、三、五團隨四野總部機關南下武漢,改稱華中軍政大學;8月25日,留在齊齊哈爾的第四團與遼東、遼西、熱河三個省軍區教導大隊及四野後方第一、第三醫院合併,在原址改建為東北軍區軍政幹部學校,伍修權兼任校長,周桓兼任政治委員,劉子儀任第一副校長,彭施魯任第二副校長,朱士煥任副政治委員,吳殿甲任政治部主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七步兵學校(齊齊哈爾步兵學校)政委(1955年1月—1958年3月)、吉林省軍區副參謀長、吉林省軍區顧問。
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階。榮獲二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二級解放勳章。1983年離休。1987年5月同吉林省軍區長春第四離職幹部休養所的其他三位老紅軍一道被吉林大學聘為榮譽輔導員。
參考文獻
- ^ 記者 王瑾 通訊員 張薔 楊威:「長征為何走成L形?」《新文化報》, 2006年10月18日
- ^ 「紅軍草鞋背後的故事:6.初心不改」,來源:新華網2016年10月11日,《吉林國防》編輯部供稿
- ^ 《中国共产党晋城历史》第三章晋城党组织在抗日战争中发展壮大 第一节党组织的恢复发展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开辟 一、牺盟会工作的开展与党组织活动的恢复 (二)晋城党组织的恢复与发展. [2022-10-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8).
- ^ 惠雁冰:「新秧歌劇中的『新式家庭』」,《河南大學學報》2020年第5期]
- ^ 《給秦邦憲的信》(一九四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來源《毛澤東文集》第3卷。
- ^ 黃道炫 :「群眾組織有什麼用——1944年的一場爭論」,《抗日戰爭研究》2019年第3期[失效連結]
- ^ 「將不滿3個月女兒寄養在百姓家,攜妻赴東北參戰,這位公安英烈犧牲時僅26歲」,來源:中國長安網,2021-04-30
- ^ 吳殿甲:「解放初期的舒蘭」,《吉林市文史資料》第6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