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王
梁陳
南朝梁時,將宗室封郡王者按照始封、襲封世次分為正王、嗣王、蕃王三等。皇弟、皇子等封郡王,是為正王。正王之子襲封嗣王,嗣王之子襲封蕃王。南朝陳沿襲梁制,嗣王為第二品,秩視中二千石。
嗣王加軍號或位至公者,開府置佐史。嗣王府佐史的官階,低於正王府,高於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
嗣王國所置國官的官階,低於皇弟皇子國,高於蕃王國。
嗣王屬官的班、品、秩如下:[1]
府佐
官名 | 官班 | 官品 | 官秩 |
長史 | 九班 | 第六品 | 八百石 |
司馬 | |||
公府從事中郎 | 八班 | 六百石 | |
諮議參軍 | |||
板諮議參軍 | 不言秩 | ||
公府掾屬 | 六班 | 第七品 | 四百石 |
中錄事參軍 | 不言秩 | ||
中記室參軍 | |||
中直兵參軍 | |||
板中錄事參軍 | |||
板中記室參軍 | |||
板中直兵參軍 | |||
功曹史 | 五班 | 第八品 | |
錄事參軍 | |||
記室參軍 | |||
中兵參軍 | |||
板錄事參軍 | |||
板記室參軍 | |||
板中兵參軍 | |||
主簿 | 四班 | ||
正參軍 | 三班 | 第九品 | |
板正參軍 | |||
公府祭酒 | 二班 | 第八品 | |
行參軍 | 第九品 | ||
板行參軍 | |||
長兼參軍 | 位不登二品者六班 | 無 | |
參軍督護 | 位不登二品者五班 | ||
功曹督護 | 位不登二品者四班 |
國官
官名 | 官班 | 官品 | 官秩 |
郎中令 | 四班 | 第九品 | 四百石 |
大農 | 三班 | ||
中尉 | 二班 | ||
常侍 | 一班 | 不言秩 | |
侍郎 | 位不登二品者七班 | 無 | |
上軍將軍 | 位不登二品者六班 | ||
中軍將軍 | |||
下軍將軍 | |||
典書令 | 位不登二品者五班 | ||
典祠令 | 位不登二品者四班 | ||
典衛令 | |||
學官令 |
唐朝
唐朝時,將封國號王者分為親王、嗣王二等。皇子封王,是為親王。親王、嗣王之子襲封嗣王。嗣王為從第一品,低於親王(正第一品)。[2]
嗣王食邑為五千戶(虛封)。[3]
宋朝
宋朝時,前後只設置過四個嗣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