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藥是指壯族人長期實踐形成的一種傳統藥學。壯族地區天然藥材資源豐富、品種繁多。廣西現有植物藥3700多種,動物藥近200種,礦物藥80多種,其中壯藥2000多種,占70%。壯民族對這些寶貴資源很早就開始開發和利用,《山海經》中就已有文字記載。壯醫對藥物形態、功效、性味、採集、加工及分類已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清代廣西和雲南方志中就已有記載。壯醫對毒蛇咬傷、跌打損傷、風濕骨痛、中毒、癌症、瘴氣、風、蠱、雜病等病的治療用藥積累了豐富經驗。壯醫對以動物和礦物入藥,藥酒藥膳的製作都十分擅長,用藥專門針對病情,藥材一般由藥農自種、自采、自己加工炮製。

分類

壯醫對藥物的分類方法有多種,有按藥物的性味分類的,如寒藥、熱藥、有毒藥、無毒藥;有按科分類的,如婦產科藥、皮膚科藥、小兒科藥;有按功用分類,如清熱解毒藥、散被止痛藥、拔毒生肌藥、祛風濕藥、化痰止咳藥等;有按病症分類的,如治療跌打損傷藥、治療黃疽藥、治療毒蛇咬傷藥、治療瘡療藥;有按藥物顏色分類的:如紅藥、黑藥、白藥、黃藥。

藥性

 
壯族藥材。

壯醫在實踐中運用眼、耳、鼻、舌等感官來識別植物、動物、礦物的形、色、氣味,從而鑑別出哪些可供藥用、哪些不可供藥用、哪些有毒、哪些無毒等,逐漸形成了「藥」的感性認識。壯醫藥農對壯藥的莖、葉、花一般都能正確地識別。並且熟悉藥物產地、生長環境等。壯醫對藥物的性味及功能既有獨特的認識,又善於吸取中醫的長處。根據醫療實踐反覆驗證,然後歸納總結藥物的功能,通過口嘗各種藥物,來指導實際的應用。

藥物的性質有寒、熱、溫、涼、平緩五種。寒涼藥多用於熱症,溫熱藥多用於寒症,平緩性質的藥物介於兩者之間,寒熱不顯著。藥味有酸、甜、苦、辣、咸、麻、淡、澀八種。每一種藥物都有其藥性和藥味,但又不是孤立的,藥性相同,藥味不同則功用也不同,藥味相同,藥性不同,則作用也不一樣。壯醫用歌訣記載藥物功用:「辛行氣血能解表,跌打風濕並散寒。酸主固澀能收斂,止瀉固精療虛汗。苦寒祛濕能收斂,治療實熱排便難。麻能鎮痛散癰癤,並療舌傷與頑痰。澀主收斂能抗茵,止血燒傷能消炎。鹹味化痞散疽病,通便瀉下可軟堅。甘味和中亦滋補,調和百藥能矯味。淡昧祛濕亦利水,鎮靜除煩且安眠。」另一首歌訣則闡明藥物形態與功用的關係:「有毛能祛風,漿液可拔膿,中空能利水,方莖發散功,毛刺多消腫,蔓藤關節通,對枝又對葉,跌打風濕痛,葉梗都有毛,止血燒傷用,諸花能發散,凡子沉降宏,方便開白花,寒性皆相同,紅花又圓梗,性味多辛溫。」

採集

壯醫採藥選擇藥物根、莖、花、葉、實不同部分的「旺期」,即有效成分含量最多的時節進行,按照實際治病所需而采,並注意保護藥源。全草入藥的在植物充分成長或開花時採集,從根以上割取地上部分,連根人藥的,則全株拔起;葉的採集是在花將開或正在開的時候進行;花的採摘是在花正開放時;果實及種子有些是在成熟時採集,有些是在末成熟前採集;根莖的採集是在早春及深秋進行;樹皮或根皮是在春、夏季節採集。以歌訣概括之:「根薯宜在冬,莖葉宜夏天,花采寒露中,果實應初熟,種子芳孰用」。壯醫一般用鮮藥,大多隨采隨用。

加工和貯存

通過對藥物的加工保證藥物乾淨,利於貯藏,提高療效,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方便服用。藥物來回後,首先用手選或水洗除去藥物的雜質、泥沙,然後除去非藥用部分,若織用則可直接嚼服或搗爛取汁服或水煎服。干品加工有切片陰乾,或炒黃、炒焦、炒炭;或米炒、鹽炒、土炒、砂炒;或醋炙、蜜炙、姜炙、鹽炙;或蒸煮,火俊葦方法。礦物藥的加工主要是碾碎或搗碎,一般以鐵製或木製的碾糟進行加工,或直接加石頭上打碎。亦毛用火燒炬加工法。動物藥的加工主要為宰殺後去體毛及內臟,烤乾或曬乾。藥物放置在通風乾燥的地方,常用的藥物用缸、壇、桶,下面放置石灰,上面彭置藥物,以防藥物返潮,還有選用葫蘆、袖子存放藥物。有些藥物則需密封保存,如名貴藥材,一般以瓶裝炒米密封保存。

配伍

壯醫對配藥十分講究,—般4、5味藥即成一方,很少超過10味藥。根據病情需要而使用兩種以上藥物,一般由主藥、配藥、引藥和解毒藥組成一個方,主藥是針對主要病症的藥,配藥是增進主藥的功效或針對兼症的藥。常選有在功效方面具有共性的藥物作為主、配藥。對於身體虛弱者,多配用動物藥。小兒病症多配成藥膳治療。引藥是促進藥物到達病所或調和藥味的藥,解毒藥是抑制或消除藥物毒性和烈性的藥物。在配伍中,有些藥物合用能降低藥物原有功效;甚至失去藥效,應避免配合使用。妊娠禁忌藥是指具有損害胎兒或導致流產的藥物,大多為毒性較強或藥性較猛烈的藥物,如三十六蕩、巴豆、假野芋、豬屎豆、八角楓、山鐵樹等。對某些散被通經的藥物孕婦應慎用,如石吊蘭、聾尾、仙人掌等。此外,有些藥物只能外用,禁止內服,有些藥物禁止皮膚接觸等。忌口,即服藥時的飲食禁忌,服藥期間一般忌生冷、油膩、腥臭,如鯉魚、菠蘿、韭菜、牛肉等。服藥期間尚應防止「並食毒」(又稱「撞飯」)的發生。所謂並食毒是指幾種食物不能合食,合食則生毒,引起身體不良反應。

參考資料

  • 朱華,韋松基主編。壯族藥材學。2005
  • 梁啟成,鐘鳴主編。中國壯藥學。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