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縣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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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縣旗(日語:大分県旗/おおいたけんき Ōita ken ki)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縣旗之一。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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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56年7月24日 |
概要
1956年7月24日制定,2007年1月1日,在著作權法明確了在公共場合使用的有關規定。三個紅色的「大分」的「大」字圍成一圈的設計,象徵著大分的真誠與熱情,又分別代表了「平等」「和平」「和諧」。
另外,還有一種帶有「大分」二字的縣旗,(長崎縣也有相同的情況)。而正式確立的只有上述的縣旗,(即沒有文字的縣旗)。 另外,1911年指定的古大分縣章與縣旗不同於此,當初設計的縣旗縣章,已不具有正式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