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剛(1960年8月),江蘇東海人。男,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82年參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航空學院(現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空設備專業畢業,大學學歷。

歷任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團委副書記、書記,裝配廠十五車間副主任、主任,成都飛機工業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中共中央組織部企業幹部辦公室副局級調研員、幹部五局副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2013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

2017年4月,任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區黨委黨校校長[2]。6月,兼任中共銀川市委書記。[3]2021年1月退休,2023年3月,姜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4],8月被開除黨籍、公職[5],9月被逮捕[6]

2024年1月,因涉嫌受賄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7]

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受賄一案,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其於2003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特許經銷商資格、項目招標承攬、業務合作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98萬餘元[8]。10月23日,姜志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9]

參考文獻

  1. ^ 姜志刚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人民網. [2013-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2. ^ 北京市委组织部长姜志刚调任宁夏党委副书记,崔波不再担任. 澎湃新聞. [2017-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2). 
  3. ^ 姜志刚兼任银川市委书记 徐广国另有任用(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17年6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7月2日). 
  4.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接受审查调查. 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資料庫. [2023-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6). 
  5.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要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www.ccdi.gov.cn. [2024-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06). 
  6.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志刚决定逮捕-新华网. www.news.cn. [2024-06-21]. 
  7. ^ 检察机关依法对姜志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新华网. www.news.cn. [2024-06-21]. 
  8. ^ 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新华网. www.news.cn. [2024-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0). 
  9. ^ 凡夫. 候补中央委员获刑,主政重要城市期间曾向全市人民“道歉”. 上觀新聞. 2024-10-23 [2024-10-23]. 

外部連結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崔波
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2017年4月-2021年1月
繼任:
陳雍
前任:
徐廣國
中國共產黨銀川市委員會書記
2017年6月-2021年1月
繼任:
張柱
前任:
呂錫文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組織部部長
2013年5月-2017年4月
繼任:
魏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