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炎彪(1949年1月),男,浙江寧波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76年,孫炎彪畢業於浙江大學電機系。1984年,擔任寧波市江北區區長。1988年1月至1990年3月,孫炎彪擔任中共寧波市江北區副書記。1990年3月至1991年4月,連任第三屆中共寧波市江北區區委副書記[1]。1991年9月,擔任中共寧波市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書記[2]。之後擔任寧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1995年8月16日至1996年5月25日,擔任寧波市市長助理。1996年5月25日至1997年5月29日,擔任寧波市副市長[3]。後出任中共台州市委副書記。1998年4月至8月,擔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長[4]。1998年9月16日,被逮捕。1999年11月5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炎彪、其妻凌亞娣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孫炎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凌亞娣有期徒刑十二年[5]

參考

  1. ^ 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編.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宁波市组织史资料 第二卷 1988.1-1993.12. 北京: 人民日報出版社. 1995.02: 155–156. ISBN 7-80002-753-8. 
  2. ^ 社科文獻編委會編;杜金亮,閆振宇,王沈鈞,劉玉純主編. 当代领导的改革观 第4卷. 東營: 石油大學出版社. 1995.12: 748. ISBN 7-5636-0533-9. 
  3. ^ 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編著.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宁波市组织史资料 简本 1994.1-1998.12. 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編著. : 243–244. 
  4. ^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編;馬克龍,陳伯和,史月廷編纂.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组织史资料 第3卷 1993.12-1998.12.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6.12: 563. ISBN 7-213-03262-3. 
  5. ^ 宁波市原副市长孙炎彪受贿一审被判处死缓. 中國新聞網. [2019-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