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沃爾斯泰德

安德魯·約翰·沃爾斯泰德(英語:Andrew John Volstead,1860年10月31日—1947年1月20日)是一名在1903年至1923年間來自明尼蘇達州美國眾議院議員,也是共和黨的成員。他的名字與1919年的全國禁酒法有密切相關,該法通常稱為沃爾斯泰德法。該法是1920年開始在美國實施禁酒令的授權法案。

安德魯·沃爾斯泰德
Andrew Volstead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明尼蘇達州第七國會選區
任期
1903年3月4日—1923年3月3日
前任弗蘭克·艾迪英語Frank Eddy
繼任奧萊·J·卡維爾英語Ole J. Kvale
個人資料
出生Andrew John Volstead
1860年10月31日
美國明尼蘇達州凱尼恩
逝世1947年1月20日(1947歲—01—20)(86歲)
美國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
墓地格尼拉特福爾斯公墓
政黨共和黨
專業法律

早年

沃爾斯泰德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古德休縣凱尼恩,父母是挪威裔美國人英語Norwegian Americans,父親是Jon Einertson Vraalstad(John Vrolstad),他是挪威宋雅王后的遠親,而母親是Dorothea Mathea Lillo。沃爾斯泰德在聖尤拉夫學院英語St. Olaf College接受教育,成為一名律師,並在1900年至1902年擔任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的市長。根據1947年《Minneapolis Star》上的訃聞,他首先在威斯康辛州格蘭茨堡英語Grantsburg, Wisconsin從事法律工作,然後於1886年搬到格尼拉特福爾斯。

國會生涯

在國會期間,他於1919年至1923年擔任衆議院司法委員會英語United States Hous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的主席。雖然他經常被認為是沃爾斯泰德法的發起人,但他與反酒館聯盟英語Anti-Saloon League韋恩·惠勒合作,惠勒構思並主要起草了該法案。然而,沃爾斯泰德倡議該法案,並支持、宣傳和促進法案的通過。[1]他還幫助撰寫了卡珀–沃爾斯泰德法英語Capper–Volstead Act,這法案使農民能夠組建本地的合作社,而不必擔心受到休曼反壟斷法案起訴。該法至今仍然生效。

沃爾斯泰德是第58、59、60、61、62、63、64、65、66和67屆國會的成員。1922年,他試圖當選為第11屆議員,但遭到失敗。此後不久,他被聘為全國禁酒執法局局長的法律顧問。1933年禁酒令被廢除後,沃爾斯泰德回到了明尼蘇達州的格尼拉特福爾斯,在那裡他重新開始私人法律執業。他於1947年去世。沃爾斯泰德的故居英語Andrew John Volstead House位於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的第九大道163號(163 Ninth Avenue),是一個美國國家歷史名勝。他被安葬在格尼拉特福爾斯公墓。[2]

參見

參考資料

  1. ^ The 18th Amendment. 2014-10-11 [2021-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1) (英語). 
  2. ^ VOLSTEAD, Andrew John, (1860–1947).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21-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8) (英語).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