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舜(?—?),字淑哲,別號鹿游山東兗州府東平州軍籍[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除戶部主事,天啟三年(1623)任淮安府知府。歷陝西參政,分守西寧涼州道,天啟六年閏六月,以陝西固原道按察司副使宋祖舜管理西寧道事。崇禎八年(1635)代盧象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巡撫鄖陽。九年三月甲戌,祖舜輕寇,追之失利,亡其印符,被削籍。卒年六十七。著有《守城要覽》。

引用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 《湖廣通志》
  • 《明憙宗實錄》
官銜
前任:
宋統殷
明朝淮安府知府
1623年-1626年
繼任:
許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