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各地級市面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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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各地級市面積列表列出廣東省21個地級市的土地面積。根據國務院決定,廣東省自2007年起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1]。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全省土地總面積為1,797.05萬公頃,各地級市的土地面積已收錄於《廣東統計年鑑》。

列表

廣東省各地級市面積列表[2][3]
行政區 面積[註 1]
平方公里
占全省比重
(%)
位次
廣東省[註 2] 179725.07 占全國1.872% 全國第15位
珠三角9市[註 3] 54,762.72 30.47 -
珠三角以外12市 124,872.21 69.48 -
東翼4市[註 4] 15,475.37 8.61 -
西翼3市[註 5] 32,645.53 18.17 -
山區5市[註 6] 76,751.31 42.71 -
廣州市[註 7] 7249.27 4.03 12
韶關市 18412.53 10.25 2
深圳市[註 8] 1997.47 1.11 19
珠海市[註 9] 1736.46 0.96 21
汕頭市[註 10] 2199.15 1.22 18
佛山市 3797.72 2.11 15
江門市[註 11] 9506.92 5.29 9
湛江市[註 12] 13262.83 7.38 6
茂名市[註 13] 11427.63 6.36 7
肇慶市 14891.23 8.29 5
惠州市[註 14] 11347.39 6.31 8
梅州市 15864.51 8.83 3
汕尾市[註 15] 4865.05 2.71 14
河源市 15653.63 8.71 4
陽江市[註 16] 7955.88 4.43 10
清遠市 19035.54 10.59 1
東莞市[註 17] 2460.08 1.37 17
中山市 1783.67 0.99 20
潮州市[註 18] 3146.11 1.75 16
揭陽市 5265.84 2.93 13
雲浮市 7785.11 4.33 11

注釋

  1. ^ 土地面積為2015年土地變更調查結果數據。
  2. ^ 各地級市土地面積合計為179,574.90平方公里(不含未定權屬島嶼),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合共增加60.04平方公里;全省合計面積包含未定權屬島嶼面積。
  3. ^ 珠三角9市(珠三角):指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江門惠州中山珠海肇慶9地級市
  4. ^ 東翼4市(潮汕):指潮州揭陽汕頭汕尾4市。
  5. ^ 西翼3市(粵西):指茂名湛江陽江3
  6. ^ 山區5市(粵北):指雲浮清遠韶關河源梅州5市。
  7. ^ 廣州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7,246.60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2.26平方公里。
  8. ^ 深圳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1,991.64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5.63平方公里。
  9. ^ 珠海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1,711.24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21.09平方公里。
  10. ^ 汕頭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2,179.95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19.09平方公里。
  11. ^ 江門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9,503.95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1.47平方公里。
  12. ^ 湛江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13,260.31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2.28平方公里。
  13. ^ 茂名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11,425.95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1.12平方公里。
  14. ^ 惠州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11,342.98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3.16平方公里。
  15. ^ 汕尾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4,861.79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3.23平方公里。
  16. ^ 陽江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7,955.27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0.6平方公里。
  17. ^ 東莞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2,460.01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0.07平方公里。
  18. ^ 潮州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面積為3,145.89平方公里,因填海造地等原因增加0.04平方公里。

參考來源

  1. ^ 《关于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19). 
  2. ^ 廣東省統計局. 《广东统计年鉴-2020》. 中國統計出版社. 2020年 [2021-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9). 
  3. ^ 《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PDF). 廣東省水利廳. [2021-07-0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