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星 (崇禎戊辰進士)

張星(1594年—?),字茂仲,號受菴,順天府大興縣浙江山陰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少年成爲孤兒,勤奮讀書。寄讀於京師,十九歲中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順天鄉試舉人,十七年後登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明亡仕清,順治二年(1645年)擔任滁和道兵備[1],安民戢亂,建學築城[2]

子張愷,娶癸未進士俞璧之女[3]

參考文獻

  1. ^ 清《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十八》:順治二年乙酉閏六月乙卯。允吏部議和碩豫親王多鐸委署江南官職三百七十三員,准其實授。以故明通政使劉應賓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安廬池太兼理軍務;總兵土國寶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寧總理糧儲軍務。給事中莊則敬為按察使司僉事、徽寧道。何家祚為按察使司僉事、淮海道。羅志儒為布政使司參政、安廬道。王之晉為按察使司副使、蘇松道。司業李景廉為按察使司副使、常鎮道。編修張星為按察使司僉事、滁徽道。御史王懩為布政使司參議、蘇松常鎮糧儲道。張兆羆為布政使司參議、淮宿道。周亮工為兩淮都轉運鹽使司運使。貢生王相業為布政使司參議、鳳泗道。高岐鳳為布政使司參議池太道。監生劉漢式為布政使司參議、揚州道。餘俱依用。
  2. ^ 清《山陰縣志》卷第二十九:張星,字茂仲,號受菴,少孤,讀書輒成誦。寄燕邸,年十九,舉孝廉,公車十七載,崇禎庚辰成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順治間任滁和道,安民戢亂,建學築城。
  3. ^ 《山陰縣志·卷35人物誌十三列女》:〔吳氏〕癸未進士俞璧繼室,嫻於內則,璧任黟縣令,再試宣城,萑苻告警,氏曰:夫子以身許國,妾亦願自盡以共殉民社。既而力戰完城,遂擢彰德司李。璧罹篤疾,氏刲股籥天。及卒,扶櫬南旋,克襄喪事。生一女適太史張星之子庠生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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