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庭 (1983年)
生平
張耀庭在2006年加入屯門,表現不錯。在屯門第一季港甲(2009-2010)前在季前集訓受傷,但在2011-2012全面復出。
襲警搗亂
2012年2月25日凌晨3時許,約30人在屯門市廣場二期一醫務所外排隊等買Lady GaGa演唱會門票,部份人以膠凳或紙箱霸位。張耀庭、陳思沛和李建榮行至排隊區時,掟走和踢開該處的膠凳,排隊黨驚慌並閃避。在場警員警告他們,但三人並無理會,張被捕時掙扎傷及警員。三人在4月24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其中被告張耀庭承認襲警等共4項控罪,獲球會高層撰寫求情信。[1]張耀庭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及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2]
參考資料
- ^ 撲 GaGa飛甲組球員襲警搗亂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12年04月25日.
- ^ 足球員張耀庭襲警判罰款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星島日報 201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