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維吾爾語:شىنجاڭدىكى ھەر مىللەت خەلق ئىنقىلابىي قۇربانلار خاتىرە مۇنارى),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的人民公園西南角。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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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烏魯木齊市 |
分類 | 近現代建築 |
時代 | 1956年 |
編號 | 2-30 |
認定時間 | 1962年7月11日 |
簡介
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1956年在烏魯木齊市的人民公園建成。該紀念碑是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根據各族人民群眾的要求,為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喬國楨、吳茂林、阿合買提江·哈斯木、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伊斯哈克拜克·木農阿吉、達列力汗·蘇古爾巴也夫、羅志等革命烈士修建的紀念性建築物,1962年被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1][2][3]2021年,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被列為首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命文物名錄[4]。
該紀念碑位於烏魯木齊市人民公園西南部,占地面積484平方米。碑體高度8米,下有須彌座式碑座,四周鑲有仿漢白玉花圈,碑體正面刻有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題寫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共產主義是不可抗禦的!死難烈士萬歲」,其他三面分別用維吾爾文、蒙古文、哈薩克文刻有同樣內容的題詞。[3]
2007年8月9日上午,參加「和平使命——2007」聯合反恐軍事演習開始儀式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武裝力量總參謀長,來到烏魯木齊市的人民公園,參觀「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紀念碑」並且敬獻花圈。[5]
參考文獻
- ^ 区保第二批,新疆文物保护网,2009-7-13. [2014-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8).
- ^ 新疆囯土資源(第三分冊),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30頁
- ^ 3.0 3.1 乌市11中学组织学生到人民公园瞻仰烈士纪念碑,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2011-4-29. [2014-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5).
- ^ 劉萌萌. 新疆首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 新疆日報 (A01版·要聞). 2021-03-31 [2021-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 ^ 六国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参观新疆各族人民烈士纪念碑,中国新闻网,2007-08-10. [2014-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