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齡
李昌齡(937年—1008年),字天錫,宋朝初年宋州楚丘縣(今山東省曹縣南)人。宋太宗時參知政事。
太平興國三年(978年)李昌齡舉進士,出任大理評事、合州通判。歷任將作監丞、右贊善大夫、銀州通判。京城開金明池,李昌齡獻詩百韻,被宋太宗嘉賞,擢升為右拾遺、直史館。改任右補闕、出知滁州。又起為淮南(治所在今江蘇省揚州市)轉運使,轉任戶部員外郎、知廣州。為官不能廉潔自守,淳化二年(991年)召還。因為他多貯輜重,被人上書彈劾。擔任知審刑院事、權判吏部流內銓,轉任右諫議大夫、充戶部使。淳化三年(992年)拜御史中丞,彈劾陝西轉運使鄭文寶生事邊境、築城沙磧、輕變禁法,鄭文寶被貶湖外。至道二年(996年)拜為參知政事,無所建樹。至道三年(997年),太宗去世前後,他勾結胡旦、內侍王繼恩,謀立楚王趙元佐為皇帝。宋真宗即位後,貶他為忠武軍節度使行軍司馬。咸平二年(999年)入朝為殿中少監,最後以秘書監致仕。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李昌齡卒。
延伸閱讀
[編]
參考資料
- 《宋史·卷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