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

香港政治人物

林煥光GBSJP(英語:Lam Woon-kwong,1951年4月19日[1],前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前主席,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曾出任奧運馬術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林煥光
Lam Woon-kwong
GBS JP
 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4任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
任期
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
前任夏佳理
繼任陳智思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6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10年1月13日—2013年3月31日
前任鄧爾邦
繼任周一嶽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1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任期
2002年7月1日—2005年1月6日
行政長官董建華
繼任曾俊華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3任民政事務局局長
任期
2000年7月10日—2002年6月30日
行政長官董建華
前任藍鴻震
繼任何志平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1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任期
1997年7月1日—2000年7月9日
行政長官董建華
前任(首任)
繼任王永平
 英屬香港第4任公務員事務司
任期
1996年2月—1997年6月30日
總督彭定康
前任施祖祥
繼任主權移交後改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英屬香港第5任教育署署長
任期
1994年—1996年
總督彭定康
前任黃星華
繼任余黎青萍
個人資料
出生 (1951-04-19) 1951年4月19日73歲)
 英屬香港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配偶袁轉好
母校威靈頓英文中學皇仁書院
香港大學
哈佛大學

簡歷

林煥光曾就讀威靈頓英文中學(1967年中五[2])及皇仁書院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畢業,主修經濟和社會學, 1974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成為政務主任,曾任香港政府多個職位,包括沙田政務專員、教育署署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等。

2002年7月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2005年1月《忽然一周》爆出林與密友大律師布穎琪在元旦日(1月1日)同遊日本的緋聞;事後(1月6日),林以「鑑於傳媒對其私人感情生活的報道」為由向時任特首的董建華呈辭[3],成為問責制實行以來第四位請辭的政治任命官員[4][5]。同年3月董建華辭職下台。

2006年3月獲聘任為奧運馬術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負責2008年奧運馬術項目的統籌工作[6]

2010年1月獲委任為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7]。2012年6月29日,獲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委任為行政會議召集人,並於2012年7月1日正式就任至2017年6月30日。

2012年7月11日,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林煥光決定繼續留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至2013年1月底約滿為止。但他的決定卻遭到身兼民協立法會議員的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馮檢基的反對,認為林擔任兩項公職出現角色衝突,而馮檢基其後宣佈辭去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一職。

榮譽

2000年獲金紫荊星章;2005獲委任為太平紳士;2009年獲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8]

參考來源

  1. ^ 林煥光今重現江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蘋果日報,2005年4月19日
  2. ^ 英中會考放榜. 香港工商日報. 1967-08-22: 6 [2021-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1). 
  3.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發表聲明.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香港政府新聞處). 2005年1月6日 [2010-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3-10) (中文(香港)). 林煥光在聲明中指出:「有鑑於傳媒對我私人感情生活的報道,我已於今日(一月六日)向行政長官呈辭,並獲行政長官接納,即時生效」
  4. ^ 林煥光因緋聞辭職. 明報. 2005-01-07 (中文(香港)). 
  5. ^ 林煥光朱培慶爆醜聞辭職. 東方日報. 2011-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3) (中文(香港)). 
  6. ^ 奧運馬術公司委任行政總裁.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香港政府新聞處). 2006年3月3日 [2010-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2) (中文(香港)). 
  7. ^ 林煥光獲委任為平機會主席. 明報. 2010年1月13日 [2010-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1-16) (中文(香港)). 
  8. ^ 林煥光:努力當下 無懼逆境[永久失效連結] Recruit

外部連結

行政會議

法定組織職務
前任:
鄧爾邦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2010年1月13日— 2013年3月31日
繼任:
周一嶽
官銜
前任:
夏佳理
行政會議召集人
2012年7月1日— 2017年6月30日
繼任:
陳智思
首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2002年7月1日— 2005年1月6日
繼任:
曾俊華
政府職務
前任:
藍鴻震
民政事務局局長
2000年7月10日— 2002年6月30日
繼任:
孫明揚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兼任民政事務局局長)
前任:
自己
(原公務員事務司)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997年7月1日— 2000年7月9日
繼任:
王永平
前任:
施祖祥
公務員事務司
1996年2月— 1997年6月30日
繼任:
自己
(改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