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控制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3月5日) |
污染物排放控制基本從三個方面開發:
- 直接處理排放的污染物;
- 改變生產工藝流程,以減少或消除污染物排放;
- 改變原料構成,以減少或消除污染物排放。
第一種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但需要投入並沒有經濟效益,採取這種方法肯定會增加生產成本,降低產品競爭力,一般污染物排放單位不會自動處理,必須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的壓力下,才不得不採取的措施。這種方法需要以儘量低的成本,達到政策允許排放的目標。成本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運轉費用。儘量爭取可以回收部分投資。如煙氣脫硫技術,有的可以回收石膏;污水處理廠的污泥發酵,可以回收沼氣等。
第二種方法需要改變工藝,需要一定的固定資產投資,但可以一勞永逸的減少污染物排放,特別適合新建企業。如生產硝酸銨化肥會排放有害的氮氧化物廢氣,處理非常困難,需要高壓高溫,只能分解成沒有用處的氮氣,但如果改為生產尿素,同樣的原料,產品質量更高,還不會排放上述的廢氣。造紙含鹼廢水處理也非常困難,但如果上鹼回收工藝,即可以回收鹼,又可以減少難處理的廢水。但改變工藝並不是可以用於所有的工業,有的沒有合適的技術,有的不適應現有的工藝,如鹼回收就只適合用木材造紙,不適合用稻草造紙。所以新建廠一定要充分調研,選好最合適的工藝,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污染。
第三種方法同樣會增加成本,但比第一種方法簡單、經濟。如燒煤會排放煙塵、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只要改為燒油則不會產生煙塵,如果改為燒低硫油則大大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但低硫油肯定要比煤的價格貴,雖然貴可是比處理排放煙塵和二氧化硫的投入低的多,但這種方法同樣會受資源來源的限制。對於像日本這種所有能源:煤、石油都要依靠進口的國家,這種方法就比較可行。
由於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強制污染者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開發污染物排放控制則有相當大的市場,這方面越早執行控制污染政策的國家,控制污染技術開發的越好,並可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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