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韶,字鳳來,一字又善,號青嶼南直隸太平府蕪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知新昌縣,有能聲,崇禎元年(1628年)擢南京浙江道御史,糾劾不避權貴,讒言中之,二年升山西陽和道僉事,四年轉江西九江道僉事。為御史時,出按上江,沿江苛征,蕪湖為甚,希韶盡革其弊,里人建坊頌德[1]

家族

沈士柱

參考文獻

  1. ^ 《江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