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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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藝術(pop art,又譯為波普藝術或通俗藝術),是一個探討通俗文化與藝術之間關連的藝術運動。普普藝術試圖推翻抽象表現藝術並轉向符號,商標等具象的大眾文化主題。普普藝術這個字目前已知的是由1956年英國藝術評論家羅倫斯·艾偉(Lawrence Allowey)所提出。
普普藝術同時也是一些諷刺市儈貪婪本性的延伸。
從意識型態和社會發展的背景來看,普普藝術在1960年代來反抗當時的權威文化和架上藝術,不但具有對傳統學院派的反抗,也同時具有否定現代主義藝術的成份,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是普普藝術的精神核心。
普普藝術特殊的地方在於它對於流行時尚有相當特別而且長久的影響力。不少服裝設計,平面設計師都直接或間接的從普普藝術中取得靈感。
語源
「普普」的命名是來自「流行藝術」(popular art)一詞,是由藝術評論家勞倫斯·阿羅威(Lawrence Alloway)看到那些平庸無奇的商業主題繪畫和雕塑、裝置時,就流行藝術的這個詞而給予命名的。
「普普」(pop)也是「棒棒糖」(lollypop)的一個簡化口語詞,可追溯至十八世紀。表示可口可樂之類的「汽水」(soda pop)一詞,大致也是那個時期產生的(這裡的pop可能是指瓶子開啟的聲音)。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看到輕鬆愉快的享樂和渴求慾念的轉化(例如棒棒糖的性暗示)。
一般認為,普普藝術是從1950年代中後期開始,首先在英國由一群自稱「獨立團體」(Independent Group)的藝術家、批評家和建築師引發,他們對於新興的都市大眾文化十分感興趣,以各種大眾消費品進行創作。1956年,獨立團體舉行了畫展「此即明日」(This is Tomorrow),其中展出了理查·哈密爾頓的一副拼貼畫《究竟是什麼使今日家庭如此不同、如此吸引人呢?》(Just what is it that makes today's homes so different, so appealing?)。畫裡有藥品雜誌上剪下來的肌肉發達的半裸男人,手裡拿著像網球拍般巨大的棒棒糖;有性感的半裸女郎,其乳頭上還貼著閃閃發光的小金屬片;室內牆上掛著當時的通俗漫畫《青春浪漫》(Young Romance),並加了鏡框;桌上放著一塊包裝好的「羅傑基斯特」牌火腿;還有電視機、錄音機、吸塵器、檯燈等現代家庭必需品,燈罩上印著「福特」標誌;透過窗戶可以看到外邊街道上的巨大電影廣告的局部……這一切都可以通過那個半裸男人手中棒棒糖上印著的三個大寫字母得到解釋:POP。該詞來自於英文的「popular」,在漢語中一般音譯為「普普」。1957年,哈密爾頓為「普普」下了定義,即:「流行的(面向大眾而設計的),轉瞬即逝的(短期方案),可隨意消耗的(易忘的),廉價的,批量生產的,年輕人的(以青年為目標),詼諧風趣的,性感的,惡搞的,魅惑人的,以及大商業」。[1]
普普藝術家
知名的普普藝術家包括:
註釋
- ^ 參閱顏勇、黃虹編著《西方設計:一部為生活製作藝術的歷史》,長沙: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年,第530-5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