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政府對於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進行課稅之稅金總稱。由於直接向消費者徵稅非常不容易,政府常對銷售產品或服務的批發商或零售商進行徵收。故商家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最終成交價格往往隱含政府課徵的消費稅額。
類別
增值稅
增值稅對商品或服務的每個流通環節的增值部分課稅。例如,一個零售商以200元買入一件大衣,轉手以300元賣出,該環節增值100元,那麼該零售商需為這100元繳納增值稅。
歐盟所有國家均採用增值稅。在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新加坡,增值稅被稱作「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在加拿大,當增值稅與各省徵收的省銷售稅一併課徵時,也被稱作「合併銷售稅」,
銷售稅
銷售稅對商品或服務的最終成交價格課稅。法律或允許商家將銷售稅稅額與商品或服務本身的價格(即稅前價)分列,或要求稅額必須被計入總價(即含稅價)中。
舉同一例,一個零售商以200元買入一件大衣,轉手以300元賣出,那麼該零售商需為銷售價300元繳納銷售稅。
貨物稅
貨物稅是只針對特定貨物課徵的銷售稅。比如針對菸草、酒、汽油等商品徵稅。
開支稅
直接向個人徵收的消費稅一般以開支稅形式課徵。這相當於抵扣儲蓄和投資的所得稅。具體而言,個人當期的收入減去其當期新增的儲蓄(或加上其當期減少的儲蓄)即為當期開支,開支稅便是對當期開支課稅。
各地差異
日本
從1970年代末,消費稅是日本政治上最受關注的議題。1978年,日本總理大平正芳首次提出「消費稅」的構想,不過由於自民黨選舉失利,所以不得不取消。1986年,中曾根康弘總理改稱為「銷售額稅」,再次提出這個構想,但是不成功。1988年竹下登總理實現消費稅構想,並於翌年施行。
日本的「消費稅」屬於增值稅。在導入消費稅同時,廢止「物品稅」等銷售稅。物品稅的稅率靠物品種類,並不是所有的物品被課稅的。但是「消費稅」除了土地交易和房地出租以外,對所有的物品和服務課統一稅率。
- 1989年4月1日:施行《消費稅法》,稅率3%
- 1997年4月1日:稅率增至5%(原本的「消費稅」增至4%。加上新設的「地方消費稅」1%)
- 2014年4月1日:稅率增至8%
- 2019年10月1日:稅率增至10%(原定2017年4月1日)[1]
新加坡
新加坡徵收「商品及服務稅」,又稱「消費稅」(簡稱G.S.T.),屬於增值稅,2024年1月1日起稅率為9%。
坊間有反對者將新加坡的消費稅制度批評為一種累退稅。但消費稅制度的擁護者則認為如果不將稅款以收入的百分比計算,而是以終身消費的百分比來表示的話,則可以將消費稅視為一種等比例稅。
- 1994年4月1日:開始徵收消費稅,稅率為3%
- 2003年:稅率增至4%
- 2004年:稅率增至5%[2]
- 2007年7月1日:稅率增至7%[3]
- 2023年1月1日:上調至8%
- 2024年1月1日:上調至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於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消費稅法,開徵「商品及服務稅」(GST),稅率6%,引起民間很大反彈。由前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所領導的反對黨希望聯盟在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獲勝後,同年6月1日廢止,消費稅稅率從6%調降至到0%。[6]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課徵增值稅,亦有消費稅稅種,但本質為奢侈稅,屬貨物稅。
自2017年起,中國大陸廢除營業稅課徵項目[7],該以增值稅替代。增值稅稅率分六檔:13%、11%、10%、9%、6%、0%[8]。
台灣
臺灣同時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屬增值稅)、非加值型營業稅(屬銷售稅)。大多數企業適用加值型營業稅,2020年的稅率為5%。金融保險業、特種飲食業、小規模營業人適用非加值型營業稅。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均使用含稅價格。
美國
美國消費稅主要包括兩種:普通銷售稅和特殊銷售稅;均屬於銷售稅。普通銷售稅是指三層政府結構(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基於通用的消費品及幾類行業服務所徵收的稅,特殊銷售稅是指對特定商品及服務所徵收的稅。此外,其消費稅還可以分類為從價稅(拉丁語:Ad-valorem Tax)和單位稅(Unit Tax),其分別根據價格或者單位進行抽稅[9]。
加拿大
可以分為三大類:
在育空地區、西北地區、努納武特地區及艾伯塔省除了聯邦的銷售稅以外,並沒有再次一級的銷售稅。而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聯邦商品及服務稅稅率為5%。
注釋
- ^ 又稱銷售稅
參看
參考文獻
- ^ 日本延遲上調消費稅 至2019年10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香港01
- ^ Budget Highlights Financial Year 2005/2006: Creating Opportunity, Building Community (PDF), Singapore Ministry of Finance, 2005 [2021-03-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3-03)
- ^ GST rate to rise to 7% from July 1. 亞洲新聞台 Channel NewsAsia. 2007-02-15 [2020-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2-17) (英語).
- ^ 政府计划在2021年至2025年之间上调消费税至9% – zaobao.com.sg. 聯合早報. 2018-02-19 [2018-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8).
- ^ Lai, Linette. Singapore Budget 2020: GST hike will not take place in 2021; $6b Assurance Package to cushion impact of hike. 新加坡海峽時報 The Straits Times. 2020-02-18 [2020-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1) (英語).
- ^ 蘇俊翔. 马财政部:消费税率6月起降至0%. 聯合早報. 2018-05-16 [2018-05-16] (中文(簡體)).
- ^ 李克強.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2017-11-19 [2018-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6).
- ^ 國家稅務總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018-04-14 [2018-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5).
- ^ Robert D. Lee, Jr; Ronald W. Johnson; Philip G.Joyce. Public Budgeting Systems. Sudbury, Massachusetts, USA: Jones and Bartlett Publishers. 2008: 106. ISBN 978-0-7637-4668-1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