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區劃
湖北省簡稱「鄂」,為中國的國家一級行政區,因地處洞庭湖以北而得名「湖北」,省會武漢市。面積185,900多平方公里,人口6016.1萬人(2004年),其中城鎮人口2627.8萬人。湖北原為古荊州、楚地;唐朝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設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也為「湖北」作為中國行政區劃之得名之始;元朝、明朝屬湖廣行省;清朝分湖廣行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截至2009年5月13日,湖北省隨州市隨縣獲准設立。現全省劃分為12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4個直管縣級行政區;共計有103個縣級行政區即38個市轄區、24個縣級市、38個縣、2個自治縣、1個林區(神農架林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轄12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103個縣級行政區,包括39個市轄區、25個縣級市、36個縣、2個自治縣和1個林區;1257個鄉級行政區,包括761鎮,151鄉,10民族鄉,335街道。[1]
現有地級與縣級行政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行政区划统计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