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磨,即「照刷磨勘」的簡稱,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
元朝建立後,在中書省下設立照磨一員,正八品,掌管磨勘和審計工作,另肅政廉訪司中負責監察的官員也稱照磨,「糾彈百官非違,刷磨諸司文案」(《元典章》)。
在此之外,元朝政府在其他機關,上自六部、宣政院、宣徽院等,下至地方行中書省、諸路總管府等均設有照磨一官,負責對本部門的收支進行審計。
明朝在各地繼續強化照磨製度,在各省布政使司中,均設照磨1人,從八品;按察使司中,設照磨1人,正九品;各府亦設照磨1人,從九品。
清朝沿用明制,繼續設立照磨官,品級亦從之。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