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屏(1534年—?年),字汝藩,號介石,直隸鳳陽府潁州人,明朝嘉靖年間政治人物。

王之屏
大明雲南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鳳陽府潁州
字號字汝藩
出生甲午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張氏,封安人
親屬(子)王立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治《詩經》,由州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十三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三名進士[1]。吏部觀政,四十五年三月授永嘉知縣,隆慶四年(1570年)三月行取,十月升戶部主事,萬曆三年(1575年)二月升員外,四年二月升郎中,五年正月升建昌知府,九年五月升雲南副使,十年八月丁憂。十三年十月復除河南,萬曆十六年(1588年)正月,由河南副使升為浙江左參政。二十年二月升本省按察使,二十一年四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二十三年降山東按察使,二十六年(1598年)五月升雲南右布政使,二十七年致仕。

家族

曾祖王舉,祖王環,父王崇儒,母劉氏;繼母李氏。兄之民;之居,弟之槙;之鳳。

官銜
前任:
程文著
明朝永嘉縣知縣
嘉靖四十五年-隆慶四年
繼任:
伍士望

註釋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三名進士。十一月初六日生,行三,曾祖王舉;祖王環;父王崇儒;母劉氏;繼母李氏。具慶下,妻張氏,兄之民;之居,弟之槙;之鳳。由州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十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