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讓 (永樂進士)
生平
王讓是永樂十八年(1420年)舉人,二十二年(1424年)成進士[2],宣德三年(1428年)獲授行在廣西道監察御史[3],巡按雲南時罷黜頑固不服從的土官左三,令邊境肅然,巡按直隸時也保持清廉,到正統三年(1438年)陞任福建按察司副使[4],審理冤獄和延誤案件令百姓佩服其廉明[1]。
引用
- ^ 1.0 1.1 同治《安福縣志·卷十·人物誌》:王讓,字體艮,東鄉蒙岡人,永樂甲辰進士,授廣西道監察御史按雲南,土官左三梗化即劾黜之,邊境肅然,巡直隸力持風裁,陞福建按察司副使,理冤決滯,人服其明。
- ^ 同治《安福縣志·卷八·選舉志》:明鄉舉……永樂十八年庚子科……王讓 進士……明進士……永樂二十二年甲辰邢寬榜……王讓 傳見宦績
-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宣德三年十一月)丁丑擢……進士揭稽、謝衡、施信、胡器、鄧棨、高舉、熊翼、張琦、章聰、王讓、丘俊……皆為監察御史……聰、讓、鏞行在廣西道……凡四十三人才堪御史。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四十九》:(正統三年十二月)丁巳陞……監察御史王讓為福建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 同治《安福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安福縣志》·卷十·人物誌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