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鵬飛
白鵬飛(1889年—1948年),字經天,號擎天,廣西桂林太史港人,中國近代法學家,中國行政法學先驅。
白鵬飛 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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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經天 |
號 | 擎天 |
性別 | 男 |
墓地 | 普陀山北麓 |
國籍 | 大清(1889-1912)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48) |
職業 | 法學學者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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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白鵬飛畢業於日本帝國大學,留學11年遍修專業,獲法學、政治、經濟、獸醫、統計五碩士學位,師承日本行政法學家美濃部達吉[1]。1924年畢業回國後,先後任無錫國學專科學校教師、江蘇民眾教育館教授、暨南大學校長。一次學生集會上,白鵬飛發表支持學生反對軍閥的講話,被特務學生掏出手槍威脅和毆打,憤而辭去校長,前往北平。先後任朝陽大學、民國大學、北京法政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平大學等高校教授。後又出任北平大學法商學院院長、廣西大學校長、廣西政府顧問、國民政府中央監察員等職[2]。九一八事變後,積極支持師生抗日救亡運動,並營救了被捕學生張友漁、韓幽桐等人[3]。北平淪陷後,拒絕日偽誘逼,秘密回到廣西。1938年,應廣西省政府主席黃旭初邀請,接任廣西大學校長[4]。因堅持聘用李達、郭沫若、夏征農等教授,被國民政府免職。皖南事變後,公開宣讀《上蔣介石書》,要求蔣下「罪已詔」,險遭殺害。因陳布雷舉薦,國民政府任命其為廣西軍風紀巡察團委員,整頓廣西吏治軍紀[5],其間法辦桂平縣縣長梁國海和荔浦縣縣長吳耀,一時民心大快,被民眾稱為「白青天大人」[6]。白鵬飛抗日戰爭結束後前往台灣考察,回到桂林,於1948年6月28日逝世,葬於今桂林市七星區普陀山北麓。
著作
著作有《法學通論》、《刑政法總論》、《勞動法大綱》、《比較勞動法大綱》、《行政法大綱》等[2]。
參考來源
- ^ 郭沬若; 小野忍; 丸山昇. 郭沬若自傳: 抗日戰回想錄. 平凡社. : 237.
- ^ 2.0 2.1 潘茨宣. 首创中国行政法学的白鹏飞. 法學創新網. 2020-01-31 [202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8) (簡體中文).
- ^ 北京女杰. 北京出版社. 1987: 91. ISBN 978-7-200-00051-1.
- ^ 韋俊雄. 广西大学校志. 廣西科學技朮出版社. 1998: 13.
- ^ 名人传记, Issues 1-12. 黃河文藝出版社. 1992: 425–431.
- ^ 文史資料選輯, Volume 101. 中華書局. 198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