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德·維特

約翰·德維特荷蘭語Johan de Witt,1625年9月24日—1672年8月20日),荷蘭政治家,是17世紀荷蘭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當時正值荷蘭黃金時代高峰,尼德蘭七省共和國(中文也譯作「荷蘭共和國」)得益於繁盛的海上貿易和全球化,是歐洲最為強大的國家之一。德·維特在1650到1672年之間作為大議長控制了荷蘭的政治,與多個主要城市的分政府緊密合作,尤其是他的家鄉多德雷赫特以及他妻子的出生地阿姆斯特丹。 [1]

約翰·德維特
Johan de Witt
大議長
任期
1653年7月30日—1672年8月4日 (1653-07-30 – 1672-08-04)
前任Adriaan Pauw英語Adriaan Pauw
繼任Gaspar Fagel英語Gaspar Fagel
個人資料
出生(1625-09-24)1625年9月24日
 荷蘭共和國多德雷赫特
逝世1672年8月20日(1672歲—08—20)(46歲)
 荷蘭共和國海牙
政黨States' Party英語Dutch States Party
配偶Wendela Bicker
兒女Johan de Witt Jr.英語Johan de Witt Jr.
親屬
母校

生平

約翰·德維特出生於顯赫之家,父親雅各布德·維特曾多次出任多德雷赫特的市長。維特從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並跟隨哥哥的壯遊走遍了大半個歐洲。1647年,22歲的維特在大學畢業後,於海牙開始律師事業。到了1650年,荷蘭執政威廉二世在逮捕了敵對的反執政派議員(包含維特的父親雅各布)後,突然得病死去,他的遺腹子威廉三世在父親死後一周才出生,荷蘭國會(由反執政的議會派控制)因此趁機取消執政一職,擴大議會的寡頭政治及大議長(國會領袖)的權力。

 
妻子芬德拉·皮克,1659年繪

1650年12月,年僅25歲的維特,以自己的才華當選為多德雷赫特市的首席法官,同時也成為該市在國會的代表,而他的政治才華也很快就展現出來。到了1653年,他上位就任荷蘭伯國大議長,在第一次無執政時期英語First Stadtholderless Period再一次將大議長這一省級官職變為了實際上的荷蘭共和國領袖。他上台後立刻結束第一次英荷戰爭,甚至在1658年親赴英國,與克倫威爾談判,成功化解兩國的矛盾;雖然荷蘭仍承認戰敗並接受英國克倫威爾提出的航海法,但總算讓荷蘭的持續的損失止血回復。同時他與英吉利共和國協議,接受祕密允諾的《除名條款》〔Act of Seclusion〕),保證荷蘭永遠不把奧蘭治親王選為執政和最高統帥,因為為威廉斯三世親王之母是前英王查理一世之女,而克倫威爾正是推翻查理並處死他的敵人,自然不希望查理的外孫威廉坐上執政之位。

隨著和平的恢復,德維特因完成國會交付的任位,進一步提升自己的政治威望,他成為共和國內政和外交決策的卓越領導人。此時他又娶了富有的芬德拉·皮克為妻,藉助妻子的關係,維特結識了許多阿姆斯特丹的商業大亨。有了這些富商的支持,維特更加坐穩大議長的位子,並替自己的父親雅各布、哥哥康勒斯·德·維特及親友們都安插上了重要官職,成為自己的執政團隊,如此聯省共和國的大權徹底掌握在他手中。

維特的政府有朝氣,也有執政能力。他制止荷蘭人鋪張浪費的風氣,對大商人降低政府貸款的利息;整修和購買軍艦,並進一步改良軍艦上的武器、加強對海軍的訓練。磨刀霍霍以向英國報復第一次英荷戰爭慘敗的仇。他重用「海神」魯伊特、降低債務、改善總議會和荷蘭省議會兩者的財政狀況,並且恢復共和國在歐洲的威信。靠著這些出色表現,讓他在1663年再次當選大議長。除了政績突出外,他為人謙遜、態度和藹,有和諧幸福的家庭生活;他熱愛文化,結交各行各業的知名人物,就連一向很少與他人接觸的大哲人史賓諾沙,也在他的盛情邀請下移居海牙

維特治下的荷蘭締造了黃金時代最高峰的20年,並打贏了1665-1667年的第二次英荷戰爭,1667年尼德蘭艦隊溯泰晤士河梅德威河上達查塔姆,摧毀英國造船廠並在繫泊處焚毀英國戰船。為了應戰,維特孜孜不倦地處理軍事上的各種問題,從大的戰略到小的細節都一一過問,甚至多次與艦隊一起出海,置身於危險之中,讓海軍官兵都深刻地被大議長折服,奮勇殺敵以表達他們對維特的敬意。當荷蘭越佔上風並計畫提出報復性的條約時,卻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1667年法王路易十四表面要支援盟友荷蘭時,他沒有派出海軍和地面部隊去援助尼德蘭,卻率領大軍開始侵入西屬尼德蘭,展開遺產戰爭。由於法國迅速征服低地國南部對荷蘭共和國和不列顛都構成威脅,兩方面於1667年7月31日達成協議簽訂《布雷達和約》,接著德·維特利用外交手段,促成了反法1668年三國同盟(荷、英、瑞)的成立,在關鍵時刻使得戰爭局勢逆轉,發動侵略戰爭的法王路易十四也不得不作出讓步,歸還所有弗朗什-孔泰西屬尼德蘭的佔地。1668年1月,瑞典-英國-尼德蘭聯盟成功強迫法國與西班牙媾和。

 
1672年維特與弟弟被暴民包圍住家,即將被殺害的圖畫

路易十四因為戰爭準備不足,被迫接受荷蘭的要求而答允和議,但卻種下路易十四對德·維特與荷蘭的強烈怨恨。正巧當時英王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戰爭輸給荷蘭之後,雖然被迫在1668年與荷蘭締結同盟去向法國施壓,但查理二世一直憤恨不平,渴望復仇。因此一拍即合的英法兩方,於1670年簽署多佛密約,英王查理二世與法王路易十四結盟,計畫在兩年後聯合攻打荷蘭。

於是1672年最終法荷戰爭爆發了,英法聯軍於5月大舉入侵荷蘭,阿姆斯特丹危在旦夕,史稱災難年。德·維特民心喪盡,被迫下台,最終也被憤怒的奧蘭治派暴民槍殺,據說有食人行為以洩憤。 2004年票選最偉大的荷蘭人當中,他排名第32。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