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克斯報告

美國國家安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商業關係特別委員會的報告(英語:Report of the Select Committee on U.S. National Security and Military/Commercial Concer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俗稱考克斯報告(英語:Cox Report),是一份由美國眾議員克里斯多福·考克斯英語Christopher Cox領導起草的機密報告,其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美國展開了大量的間諜活動。

來自加利福尼亞州共和黨眾議員克里斯多福·考克斯英語Christopher Cox主持編寫了這份報告。

美國眾議院批准成立的委員會

該報告是「美國國家安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商業關係特別委員會」的工作成果。這個由美國眾議院於1998年6月18日以409-10票結果投票成立的特別委員會的任務是調查技術或其他信息是否轉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這些技術很有可能被用於加強已有核武器、發展洲際彈道飛彈或研製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在來自田納西州的共和黨參議員弗雷德·湯普森的領導下,美國參議院已經開始了類似的調查。湯普森在11個月前(1997年7月8日)就中國在1996年美國總統選舉和國會選舉中的影響召開了聽證會。

多數黨 少數黨

[1]

該委員會的主席是來自加利福尼亞州共和黨眾議員克里斯多福·考克斯英語Christopher Cox,他的名字成為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書的名字。除他之外分別各有四名民主、共和兩黨的成員,包括在這方面具有權威性的諾姆·迪克斯,以民主黨成員名義參加。全體九名委員一致同意委員會的最終報告書。該報告的校訂版英語Redaction於1999年5月25日向公眾發布。

主要指控

考克斯報告載有對中國及其核武技術的五項主要指控:[1]

  • 中國竊取了有關美國七種最先進的熱核武器的設計資料。
  • 這些被竊取的機密使得中國人民解放軍加速了自己的核武器的設計、開發及測試。
  • 中國下一代的核武器將包含被竊取的美國設計信息的元素,並且可以與美國使用的武器相媲美。
  • 這些基於被竊美國信息的小型彈頭可能於2002年開始部署,也使中國能夠將分導式多彈頭技術整合在下一代飛彈中。
  • 這些竊取事件並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由中國國家安全部對美國武器實驗室進行的長達幾十年的情報活動的結果。此外,該報告描述了儘管由於發生醜聞使得實施新的安全措施,但非法活動仍可能持續存在。

儘管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內的多個機構和團體認為該報告誇大或根本不符合事實,但該報告的作者及其支持者認為該報告的主旨是毋庸置疑的。該報告的基本結論如下,其段落引自上述文件的摘要:

反應

美國政府

考克斯報告的發布促成了重大的立法行政改革。超過二十個專門委員會的建議已經頒布成為法律,其中包括成立一個新的國家核安全局來接管美國能源部的核武器安全職責。與此同時,沒有任何一個人被判處向中國提供核情報,而其中一個涉及到這些指控的案件即李文和案,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而不了了之。[2]

針對報告中的指控,中央情報局任命已退休的美國海軍少將大衛·耶利米英語David Jeremiah審查和評估報告的調查結果。1999年4月,耶利米上將發布了一份支持考克斯報告主要指控的報告,即被盜信息已被用於開發或完善中國的飛彈和/或核彈頭。[3]

中國政府

中國政府宣稱所有指控「毫無根據」。[4]

學術界

理察·加文英語Richard Garwin指出,被盜的有關W-70和W-88彈頭的信息似乎不會直接影響美國的國家安全,因為基於這種技術開發的武器需要大規模的資源投入,而這並不是中國的核計劃的最佳戰略。[5]

史丹佛大學國際安全與合作中心發布的一份評估報告稱,考克斯報告所表達的語言「帶有煽動性,有些指控似乎得不到很好的支持。」[6]

約瑟夫·奇林喬內英語Joseph Cirincione將這份報告稱為「宣傳品」。[7]

相關起訴

考克斯報告中提及的兩家美國公司蘿拉空間與通訊公司英語Loral Space & Communications休斯電子公司英語Hughes Electronics後來被美國聯邦政府以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起訴並獲得成功,使得產生了自武器出口管制法案英語Arms Export Control Act頒布以來數額最大的兩起罰款。蘿拉公司在2002年支付了1400萬美元的罰款[8],休斯公司在2003年支付了3200萬美元的罰款。[9]

時間表

參考資料

  1. ^ 1.0 1.1 Appendices.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2018-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9). 
  2. ^ Sam Chu Lin. Wen Ho Lee to Be Released. AsianWeek. 2000-09-28 [200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04). 
  3. ^ "DCI Statement on Damage Assessmen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pril 21, 1999
  4. ^ "China rejects nuclear spying charg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BBC, April 22, 1999
  5. ^ Richard Garwin. Why China Won't Build U.S. Warheads. Arms Control Today. April–May 1999 [2016-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1-05). 
  6. ^ M.M. May, Editor, Alastair Johnston, W.K.H. Panofsky, Marco Di Capua, and Lewis Franklin, The Cox Committee Report: An Assessment, Stanford University's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CISAC), December 1999.
  7. ^ Cirincione, Joseph "Cox Report and the Threat from China: Carnegie Presentation to the CATO Institut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arnegie Endowment, June 17, 1999.
  8. ^ Mintz, John, "LORAL AND U.S. GOVERNMENT SETTLE 1996 CHINESE LAUNCH MATTER"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06-21., Loral Press Center, Jan. 1, 2003
  9. ^ Gerth, Jeff. 2 Companies Pay Penalties For Improving China Rockets. New York Times. 2003-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0-02).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