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改革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改革,即指推動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內部格局的改動,屬於聯合國改革的議題之一,簡稱為安理會改革。從1995年開始,成為世界各地熱議的話題,引起了相當大的討論。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大廳

改革方向的討論

安理會改革和財政問題是聯合國一直以來十分重要的課題。自1990年代以來,在這些議題的議論上引發相當大的歧見。

  1. 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的加盟國數量為51個,安全理事會理事國為11個,約為4.63倍。但是到2011年時,加盟國數量已上升為193個,安全理事會理事國為15個,約為12.86倍。
  2.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俄羅斯中國)成為常任理事國後長期主導聯合國的現象,引發他國的不滿。

改革的焦點:

  1. 理事國數量增加問題
  2. 否決權問題

對於各種各樣的方案,大部分成員國基本是贊成的,然而由於擔心權力喪失的的大國反對,加上地緣政治的因素(比如,申請安理會理事國國家的鄰國擔心這會讓其在兩國問題中處於下風),這些議論太多都沒有進展。[1][2][3]

常任理事國的現狀

改革草案

相關的提案有很多,以下僅列出部分。

草案名稱 常任理事國/詳細 非常任理事國/詳細 總計 否決權
G4方案 11/現5+6 14/現10+4 25 新常任理事國15年內沒有
咖啡俱樂部方案 5/維持現狀 20/現10+10 25 自成為新常任理事國即擁有
非盟方案 11/現5+6 15/現10+5 26 自成為新常任理事國即擁有
美國方案 7/現5+2(含日本) 12〜13/現10+2〜3 19〜20 新常任理事國沒有
美國方案(2024) 7+/現5+2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地區 11/現10+1小島嶼開發中國家 18+
LDC方案 3/現5-2 7/現10-3 10
埃祖爾韋尼共識
非盟方案)[4]
>7/增加多於2個非洲國家 包括5個非洲國家 自成為新常任理事國即擁有

2005年3月,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提出了A和B兩個方案。

草案名稱 常任理事國/詳細 準常任理事國/詳細 非常任理事國/詳細 總計
A方案 11/現5+6(沒有否決權) 13/現10+3 24
B方案 5/維持現狀 8/任期4年,到期重新選舉,沒有否決權 11/現10+1 24

各國立場

馬來西亞

根據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在第73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正式聲明:[5]

美國

根據美國國務院的正式聲明:[6]

2024年9月12日,美國主動提出改革聯合國安理會,特別提議為非洲增加2個常任理事國席位、為小島嶼開發中國家增加1個輪換席位、為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增加常任理事國席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琳達·托馬斯-格林菲爾德在對外交關係委員會的演講中稱這是美國總統喬·拜登兩年前宣布美國支持擴大安理會15個成員國的後續行動[7]。9月24日,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在聯合國未來峰會上發表演講中解釋美國認為需要改革聯合國安理會的立場表示,「美國尋求調整聯合國體系,使其反映當今和未來的世界,而不是1945年的世界」。同時強調,美國堅決反對修正主義,不會接受破壞、削弱或從根本上改變《聯合國憲章》基本原則——主權、領土完整、獨立的企圖。布林肯表示,美國堅持認為任何成員國都無權以武力重新劃定邊界或對其本國人民進行鎮壓,並強調反對國家可以主張勢力範圍或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的想法。此外,美國強烈反對破壞《世界人權宣言》和相關國際人權條約的企圖。布林肯還表示,振興、改革、使本組織適應未來的挑戰是一回事,而試圖改變其主要宗旨和原則完全是另一回事,而重要的是,這樣可以確保過去的恐怖事件不會重演[8]

參見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