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歷史
東周時期
春秋戰國時期的楚國建都於郢城,又稱紀南城,位於現今荊州古城北四公里處。
公元前9世紀初葉,周夷王年間,楚國君熊渠封長子熊無康為句亶王,句亶國地理位置即後來的郢都一帶。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將國都自丹陽徙郢(今荊州城北五千米外紀南城),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國連續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餘年。
秦漢時期
公元前278年,秦將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縣。秦末楚漢相爭,項羽立其部將共敖為臨江王,都於江陵。敖死,其子共尉嗣。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劉邦使將軍劉賈及太尉盧綰擊殺共尉,臨江國除,復於江陵置南郡,分江陵縣,置郢縣。漢景帝時,先後封其子劉閼及劉榮於江陵為臨江王,閼、榮死,國除,復為南郡。王莽改制時,更南郡名南順,江陵縣名江陸縣,郢縣為郢亭,但不久即恢復江陵本稱。東漢建初三年(公元78年),漢章帝徙其弟鉅鹿王劉恭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復為南郡。
三國時期
荊州在三國時期占據著極為重要的軍事戰略地位。東漢末年荊州為荊州牧劉表管轄,之後為曹操,孫權與劉備互相攻伐並輪流占據,並留下了劉備借荊州與關羽大意失荊州等膾炙人口的典故。
兩晉時期
晉平吳,復於此置南郡、江陵縣,轄屬荊州刺史部。東晉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內設雲中縣、九原縣、定襄縣、宕渠縣、廣牧縣、新豐縣6個僑縣,並設新興郡統轄,這些僑郡、僑縣的位置大致在當時江陵縣東部即現在江陵縣、沙市區岑河鎮及潛江市西部龍灣鎮、張金鎮一帶地區。東晉時荊州刺史治所,初猶遷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從此不復遷徙,江陵城由此又稱荊州城。
南北朝時期
齊中興元年(501年)3月,齊和帝蕭寶融在江陵建都,自立為帝,史稱西齊。552年11月梁元帝蕭繹即帝位於江陵,554年11月西魏發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殺,梁都江陵3年而國除。後梁宣帝大定元年/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正月,蕭?在江陵稱帝,改元大定,史稱後梁,西魏設江陵總管府監督。同年在江陵境內今白鷺湖一帶置華陵縣;後又在華陵縣南置鄀州,同時置雲澤縣屬之。後周時改華陵縣為紫陵縣。隋開皇二年(582年),因與後梁聯姻,罷總管府;開皇七年(588年),並後梁,又置江陵總管,廢新興郡;十一年(592年),省安興縣入廣牧縣。仁壽初復稱安興縣。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將後梁所置鄀州及雲澤縣併入紫陵,又省定襄併入安興。大業十四年(618年),蕭?後裔銑稱梁帝,徙都江陵,是為隋後梁。唐武德四年(621年),蕭銑降唐。
唐、五代、宋時期
唐、五代、宋屬江陵府。唐初,廢紫陵縣入江陵。貞觀十七年(643年),省安興縣入江陵。至此,東晉以來僑置郡縣及南北朝時析江陵增置州縣均歸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荊州為江陵府,建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長寧縣。次年,省枝江併入長寧。大曆六年(771年)省長寧復置枝江縣。五代十國時,江陵為荊南國都(或稱南平國)。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潛江縣。
元明時期
元屬中興路。明、清屬荊州府,明朝時,江陵在龍灣市、沙頭市、郝穴、虎渡口設巡檢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除;永樂元年(1403年)遼王府自遼東廣寧(今遼寧北鎮縣)遷於此,隆慶三年(1569年)除;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據江陵,惠王常潤出逃,王府遂廢。
清時期
清朝江陵分為五汛,即捕汛(現荊州區長江以北範圍)、龍汛(潛江市龍灣、徐李、張金一帶)、虎汛(原江陵縣長江以南虎渡河一帶)、鶴汛(現江陵縣馬家寨、熊河以東的地區)、沙汛(即現沙市區及江陵縣西部)。並於丫果驛設置縣丞署,郝穴設主簿署,沙市、龍灣、虎渡口設巡檢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於江陵置湖北駐防將軍府,是為全國十三大將軍府之一。
民國時期
民國元年(1912年),裁荊州府,江陵屬省直轄。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屬荊宜施鶴道。1914年,改為荊南道,江陵屬之。1915年,屬荊宜道。1927年,又屬省轄。1932年,屬省第七行政督察區。1936年,改屬省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31年(1942年),日本侵略軍曾扶持建立偽江陵縣政府,駐沙市。至民國34年(1945年)隨日軍投降而瓦解。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縣內均有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縣、區、鄉政權。當時,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與江陵縣政府同駐荊州城。
近代行政區劃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屬荊州專區。1949年7月15日,沙市劃出建市。1953年將縣屬埠河區劃隸新成立的荊江縣(1955年併入公安縣)。1954年將張金、徐李兩區劃給潛江縣。
1962年11月28日,荊州專署將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個大隊、荊江公社1個大隊和機械農場3個分場劃歸江陵縣。 1985年9月10日,江陵縣的1鄉(鑼場鄉)13村(鑼場鄉的8個村、郢東鄉的4個村和岑河鄉的1個村),面積36.7平方千米,人口1.4萬餘劃歸沙市。
1994年9月29日,國務院批覆國函[1994]99號(節選):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荊沙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沙市區北京路。荊沙市新設沙市區、荊州區和江陵區(1998年降級為縣)。荊州地區在1994年與原沙市市合併後,短時間內名稱為荊沙市,後更名為荊州市。原荊州地區除江陵縣、公安縣、監利縣、洪湖縣、石首縣、松滋縣外,轄天門縣、潛江縣、沔陽縣(後更名仙桃縣)、洪湖縣、京山縣、鍾祥縣。1994年之後,天門縣、潛江縣、仙桃縣分別撤縣建市,並脫離荊州市管轄,京山縣與鍾祥縣則劃歸鄰近的荊門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