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士瑋
蕭士瑋(1585年—1651年[1]),字伯玉,號三莪,江西泰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郎中。
蕭士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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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 | |
籍貫 | 江西泰和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伯玉,號三莪 |
出生 | 明萬曆十三年(1585年) |
逝世 | 清順治八年(165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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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中會試。天啓二年(1622年)補壬戌科殿試,成進士,官行人司行人。
崇禎二年(1629年),琉球國尚豐王遣使請封。按照慣例,朝廷應派給事中和行人各一人,充任琉球冊封使。正使已選定杜三策,副使則預備在行人蕭士瑋和孔聞籍中選出。然而,兩人互相推諉,互罵至司正楊掄門前。楊掄忍無可忍,索性自請擔任副使。崇禎帝便下詔升楊掄為京堂,蕭士瑋降三級並調外任,孔聞籍不准參與考選,調南京用[2]。蕭士瑋謫河南布政使司知事,歷升光祿寺典簿、評事,禮部主事、吏部主事,擢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
弘光朝,遷光祿寺少卿,拜太常寺卿,移疾還裏。明亡,專心著述。清順治八年(1651年)卒[3]。
著作
著有《春浮園集》十卷、《起信論解》一卷及多種日錄傳世。錢謙益論其「無俗情、無俗務、無俗文、無俗詩。」
參考文獻
- ^ 錢謙益,《有學集·卷三十一》:辛卯四月十三日,卒於西陽之僧舍,年六十有七。
- ^ 《烈皇小識·卷二》:琉球國王新立,遣使告知,且請受封。舊例:給事中、行人各一員,充正副使,時科已推山東杜三策,行人應屬江西蕭士瑋,次則山東孔聞籍,兩人交相推諉,至詬詈於司正揚掄之門。掄不勝其憤,遂自請行。有旨:」揚掄歸升京堂用,蕭士瑋降三級,調外任,孔聞籍不准考選,調南京用」,掄與三策,皆賜一品服,以是年九月出都,至六年八月,始克航海完冊封事。歸時,颶風大作,幾葬魚腹。七年二月復命,三策升太常寺少卿,掄升尚寶司少卿。掄以驚悸成疾,未幾卒。聞籍後升陝西西寧兵備道,適有番夷之變,合家自焚。
- ^ 錢謙益,《有學集·卷三十一》:<蕭伯玉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