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斯韋克條約

賴斯韋克條約(法語:Traité de Ryswick)是1697年9月20日,法國奧格斯堡同盟荷蘭賴斯韋克締結的國際條約,終結1688年爆發的大同盟戰爭。此條約的基本原則在於恢復1679年奈梅亨條約以降的占領地。

賴斯韋克條約

主要內容

根據條約,路易十四的法國獲得史特拉斯堡西班牙島西部(現在的海地),恢復南印度朋迪治里加拿大新斯科細亞

西班牙恢復被法國占領的加泰隆尼亞盧森堡等地域,長期屬於法國的洛林公國返還洛林公爵

英格蘭未獲得領土,但是,路易十四承認威廉三世為英格蘭國王,承諾今後不再援助因光榮革命流亡法國的詹姆士二世

影響

1701年詹姆士二世死後,路易十四不顧自己對威廉三世的承認,宣稱詹姆士二世的太子詹姆士為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的合法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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