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子馥(499年—550年),字元穎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人,北魏、東魏官員。

生平

辛子馥很早就有學問品行。孝昌初年,辛子馥以南司州龍驤府錄事參軍為起家官,給父親辛穆守喪時很有禮,後出任給事中南冀州防城都督。辛子馥素來為元子攸所賞識,等到魏孝莊帝即位,辛子馥出任宣威將軍尚書右主客郎中持節為南濟州、冀州、濟州、青州四州慰勞使,很快出任寧朔將軍員外散騎常侍,仍然兼領郎中。太宰元天穆征討邢杲,引薦辛子馥出任行台郎中,辛子馥很快出任平原相。辛子馥和父親辛穆都在平原郡任職,官吏百姓歸向他們而安居樂業。永安二年(529年),元顥攻入洛陽,辛子馥不接受元顥的赦免,南冀州刺史元仲景歸附元顥,將辛子馥拘捕,並拘禁了辛子馥的家人。魏孝莊帝重新執政,詔令封辛子馥為三門縣開國男,食邑二百戶。天平年間,辛子馥出任東南道行台左丞、州開府長史,又入朝出任太尉府司馬長白山連接三齊地區,瑕丘是幾個州的邊界,有很多盜賊。辛子馥受命去核查,因而辨明山谷的要害,適宜設立堡壘的地方。各個州的豪門家族在長白山冶煉鑄造,奸邪的黨徒大多依附他們,又秘密打造兵器,辛子馥也請求破壞取締冶鍊金屬的作坊,朝廷認為他的建議很好並採納了。辛子馥回朝後擔任尚書右丞,又外任清河郡太守,武定八年(550年)在清河郡去世。辛子馥以春秋三傳的經相同而註解各異,於是匯集為一部,傳和注一同列出,考核評定長短,未及完成就去世[1][2]

家庭

父母

兄弟

夫人

子女

參考資料

  1. ^ 《魏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長子子馥,字元穎,早有學行。孝昌初,釋褐南司州龍驤府錄事參軍。丁父艱,居喪有禮。後除給事中、南冀州防城都督。素為莊帝所知識,及即位,除宣威將軍、尚書右主客郎中,持節為南濟、冀、濟、青四州慰勞使。尋除寧朔將軍、員外散騎常侍,仍領郎中。太宰元天穆征邢杲,引為行台郎中。尋除平原相。子馥父子並為此郡,吏民懷安之。元顥入洛,子馥不受其赦。刺史元仲景附顥,拘子馥,並禁家口。莊帝反政,詔封三門縣開國男,食邑二百戶。天平中,為東南道行台左丞、除州開府長史。入除太尉府司馬。長白山連接三齊,瑕丘數州之界,多有盜賊。子馥受使檢覆,因辨出谷要害,宜立鎮戍之所。又諸州豪右,在山鼓鑄,奸黨多依,又得密造兵仗,亦請破罷諸冶。朝廷善而從之。還,除尚書右丞,出為清河太守。武定八年卒於郡。子馥以三《傳》經同說異,遂總為一部,《傳》注並出,校比短長,會亡未就。
  2. ^ 《北史·卷二十六·列傳第十四》:子子馥,字元穎,早有學行,累遷平原相。父子並為此郡,吏人懷安之。元顥入洛,子馥不從。莊帝反政,封三門縣男。天平中,除太尉府司馬。白山連接三齊,瑕丘數州之界,多有賊盜。子馥受使檢覆,因辨山谷要害宜立鎮戍之所。又諸州豪右。在山鼓鑄,奸黨多依之,又得密造兵仗。上表請破罷諸冶。朝廷善而從之。後卒於清河太守。子馥以《三傳》經同說異,遂總為一部,傳注並出,校比短長。會亡,未就。
  3. ^ 3.0 3.1 3.2 何俊芳, 《北魏辛穆墓志铭考释》, 《洛陽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01期), 2011年, (01期): 77–79 [2015-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5)